不过有人有这样的解释,你可以参考一下
众所周知,著名物理学家牛顿早期发明了牛顿三定律,就不一一赘述了。 如今,“牛顿第四定律”是由第三定律推导出来的。 估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这个“法则”。 呵呵,我只是想在我的博客上透露一下。 牛顿第三定律说:作用在物体上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这条法律真正成为了‘法律’。 没有人会问为什么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按照我不成熟的看法,只有当力作用在刚性物体上时,才能满足牛顿第三定律成立的条件。 也就是说,力必须作用在刚性物体上才能产生这样的效果。 如果力作用在非刚性物体上,则牛顿第三定律不成立。 这是因为当力施加在非刚性物体上时,所施加的部分力被非刚性物体吸收。 因此,此时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永远不会相等。 当然,有一点是一样的什么叫做牛顿定律,两个作用力的方向是相反的。 从此,“牛顿第四定律”理论诞生了。 第三定律和第四定律适用性的主要区别在于力作用于刚性物体还是非刚性物体。 这场战斗必须弄清楚。 刚性物体是指具有较强的弹性和阻力物理特性的物体。 他们一般不易变形,为人正直,意志坚强,是宁折不弯的“真汉子”。 就像:“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个比喻似乎不太贴切,但意思是相似的。 至于非刚性物体,一般都是“软”的什么叫做牛顿定律,弹性差,抵抗力弱。 大多在外力作用下容易变形,顺其自然,随机应变。 因此,非刚性物体成形条件好,塑性强。 就像案板上的面团一样,用‘作用力’想揉多少,想揉多少就揉多少。 这种非刚性物质的特性和特性最适合用牛顿第四定律来描述。 因此,你必须记住牛顿第四定律适用的条件。 如果刚性物体只能用牛顿第三定律来解释,那就不要犯错误了。 否则,牛顿第三定律和第四定律就会被错误地使用。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 。 。 没有牛顿第三定律的指导,就不会有“牛顿第四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