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学全名
北京政法大学
02在现地址学习
校本部:重庆市崇明区外青松路7989号
03 入学等级
专家
04 学校类型
普通高中、公立高中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北京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完成学习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北京政法大学本科课程结业证书
06大学招生管理机构
重庆政法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专科招生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中学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07 招生计划及须知
2022年我校“升本科”招生专业为:
备注: 1、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2、考生原就读本科(含高职)专业不限; 3、代码01的专业仅限于普通考生,代码为02、03。02专业仅供退役军人报考,02专业培养海外安全管理方向的人才。
08 选择对象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202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的通知》(沪建委学[2021]52号)关于“升格升学”报考条件的考生转本科”可以申请我校2022年“升本科”。
2. 如何报名
一、网上申请及初审
考生须于3月14日(9:00-21:00)、3月15日(9:00-12:00)登录“上海招聘热线网站”报名考试、补考志愿者。
根据市建委统一安排,2022年自考申请确认将采取网上初审形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
2. 网上支付
报名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收取,缴费日期为3月26日9:00-22:00和3月27日9:00-15: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自考申请程序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不得参加考试; 缴费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准考证复印件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1日至8日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准考证复印件。
09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中招生复审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 隐瞒病程的,中学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学、退学的规定执行。
10 测试方法
一、考试科目、范围及条件:
1、普通考生(含按文件规定享受待遇的基层服务考生)考试科目:法学通论、刑法、闭卷面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法学通论》,第七版,吴汉东主编,上海大学出版社,2018年; 《民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编写组主编上海政法学院专升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退役军人考生免试文化考试,但必须参加适应性测试。 考试委托北京散打大学统一组织,考试地点:北京散打大学(奉贤新区金海路2727号)。 测试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方面,满分200分。
3、未获得北京市高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须参加4月9日8:15-9:00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补考。 考试大纲参照北京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考试。 考试报名地点:主教学楼218C教室,报名时间:8:00—8:10。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
机考补考时间:4月9日8:15-9:00。
2022年02级法学、03级中国语言文学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表(适用于退役军人考生)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北京散打学院(奉贤新区金海路2727号)。
11 备案规则
1、作为备案依据的总分为200分。 普通考生由普通法100分和民法100分组成; 退役军人由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组成。
2、普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 退役军人考生报考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不存在无级差别。 计划归档。
3、普通考生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在招生档案总分上加5分录取。
4、平分规则: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考生按普通法学理论分数较高者优先报考; 退役军人考生按照军事常识、时事政治、通俗文学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5、未取得北京市高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必须参加中学组织的计算机补考。 成绩合格是备案的前提条件,未参加上机补考或上机补考未通过者,不予注册。
12收费标准
杂费标准: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物价〔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育[2003]93号、沪建委财[2012]118号)
报名费标准: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 (沪物价费[2002]8号、沪财育[2002]8号)
13 捐助新政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中学生捐款规定。 我校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费和杂费减免等。同时,中学还设立了市长奖学金、优秀中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奖励和助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支持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