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院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新政和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新政和规定,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四条大学招生工作施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父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五条大学全称: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
第六条大学代码:13288,四川省招生代码:0122。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全日制普通专科独立大学。
第八条颁授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中学名称: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
第九条办学地点:校本部(苏州市群贤西路279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大学创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施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投档工作。监督电话:-。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报考办法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
招生人数
选考课目要求
纺织类
50
化学/物理/技术
(1门符合即可报名)
1.纺织类一年后由中学生自主选择分流至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2.男女比列不限。
3.英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材料上传:2020年5月18日至6月7日;
2.书面评审:6月8日至6月14日;
3.评审结果查询、网上交费:6月15日至6月28日;
4.网上复印准考证:7月1日至7月11日;
5.考生报到与测试时间:7月12日;
6.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养测试结束一天后,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第十五条报名条件
1.早已出席2020年广东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报考。认可往届生中学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中考变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课目等级以及新中考变革后的技术课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课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课目的学考等级;
2.学业水平测试(含数学、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均在D等及以上,且所有课目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累计总分在65分及以上,同时中学阶段综合素养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中考变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养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第十六条报名形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考的形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招生信息网()报考系统,依照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考,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复印申请表。
3.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上传报考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倘若图片内容模糊不清,初审不通过,责任自负。无须纸质材料寄出。
具体扫描材料如下:
(1)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申请表(网上报考后系统中直接复印,本人签名,并经中学教务处初审后,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私章)。
(2)身分证(正、反两面)。
第十七条资格审查
1.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大学按照书面评审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专业(类)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列择优确定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一并入选),如报考人数不足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5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则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全部入选综合素养测试环节。
3.报考资格书面评审办法: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90%,小学阶段综合表现占10%。其学校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式: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第十八条交费
1.收费标准:大学对获得“三位一体”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缴纳考务费,标准为140元/人。
2.交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28日。
3.交费方法:通过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登陆个人报考系统,通过财付通在线交费或支付宝/陌陌扫码交费,完成报考工作。交费截至时尚未交费的考生报考无效。交费成功后因个人缘由未出席综合素养测试,报考考务费概不交纳。大学不接受现场交费。
第十九条复印准考证
2020年7月1日—7月11日,完成报考的考生可登入报考系统复印准考证。
第五章综合素养测试和投档办法
第二十条综合素养测试
1.测试地点: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苏州市群贤西路2799号),详见准考证及现场公告。
2.测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分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候考区,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测试室。
3.测试内容与方式:综合素养测试采用现场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中学生的综合素养、专业素质、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每个考生用时不超过10分钟。
4.成绩评定: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以笔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素养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三位一体”招生投档入选资格名单(最后一名同分一并入选)。名单在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后,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一条投档办法
1.投档批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提早投档。
2.志愿补报:在补报中考志愿时,合格考生须第一志愿补报杭州文理大学元培大学,且考取专业必须与入选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3.投档规则:大学按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录取基准线,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次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次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养测试(笔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中考文化成绩总分位次先后排序。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养测试(笔试)成绩×20%+中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学校业水平测试课目A等计10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4.投档人数:若考生志愿补报人数未到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投档人数控制在志愿补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弃处理)以内。
5.转专业新政:“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投档的中学生转专业新政根据《绍兴文理大学元培大学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确切的报考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造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该如实计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述行为在报考阶段发觉的,取消报名资格;在入学前发觉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觉的,取消投档资格或则学籍;结业后发觉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勒令收回或则给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护照、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私吞报考资格、享受让利新政的;
(2)在综合素养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投档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别人代考入学或则取得让利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背院校招生规定的弄虚造假行为。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晰“学校可以不予投档”、“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投档”的,中学及有关专业均不予投档。
第六章入学检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被大学投档的新生,应在大学规定的时限内到院申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在报到近日向大学书面事假,周末不得超过2周。未经事假或事假逾期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大学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由大学按照具体情况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大学按教学培养成本收费,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杂费。大学推行学分制收费,杂费由专业杂费和学分杂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