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实验教学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对本科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作用,依据《中国药科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校教〔2006〕2号) )和《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规定》(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规定)[2006]219号),学校决定在学年第一学期启动开放实验室,设立开放实验项目。 2022-2023 学年。 通知如下:
1、组织对象
药学院、中医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工学院、国际医药商学院、理学院、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系、医学院外语学院、蒙马学院、生物制药学院、药科学研究所。
以上院系要充分利用实验教学资源,积极组织、面向全校或部分专业本科生开放实验室、设立开放实验项目。 一年级本科生不参加本次开放实验工作。
2、实施时间
9月30日至12月18日,除常规实验教学外的其他时间。
3.开放实验室工作
(一)组织形式
1.开放实验室可以指定开放实验范围,如中药粉末显微鉴定、有机化合物合成等,方便学生据此制定实验计划;
2.开放实验室可以推荐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学生可以自主选择。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至少安排一个实验室(资料室)参与此项工作;
2.开放期间,实验室应配备教学人员负责审核实验方案、准备和维护实验仪器设备、提供现场管理指导、保存记录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官网,并负责审核实验报告;
3、开放内容必须在网站或其他公共空间发布。
4. 开放实验项目工作
(一)学时要求
1.开放实验项目教学每个项目不少于8学时;
2、科研开放实验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16学时。
(二)数量要求
1、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项目不少于10个;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外国语学院、蒙母学院、生物制药学院、药科学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开放本院资料室或部分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
5、管理形式
(一)平台管理
通过“中国药科大学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网站建议以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操作),使用校园网账号和密码在“统一认证登录”入口进行身份验证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官网,在“实验教学”选项中选择“开放”,使用“性实验管理”栏目进行申报、审核、登记、选题和填题。
(二)开放实验项目流程安排
一、项目申报及审核
(1)9月14日至21日,教师申请开放实验项目,填写相应信息,撰写计划;
(2)9月22日,实验教学中心及院系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评审。
2. 学生注册及选拔
(1)9月23日至28日,学生提交报名,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报名2个项目;
(2)9月29日,教师选拔学生,指定组长,各项目指导老师通知学生;
(3)9月30日,学生检查自己是否被批准参加项目,并与导师联系实验事宜。
3. 入选的学生将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项目。
四、项目总结与评估
(一)12月18日前,项目竣工。 每个学生必须写一份完成报告,并提交给导师审核和签名。 导师将提交项目总结并填写学生的成绩;
(二)12月19日,实验教学中心及院系负责人对项目总结进行审核。
其他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系统帮助”页面的“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和“开放实验室发布及实施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