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笔名:重庆师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庆交通学院将所持有的城市大学出资举行权移交南京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大学转设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其中提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与重庆交通学院近日签署《西安交通学院城市大学转设合同书》,南京交通学院将所持有的城市大学出资举行权移交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庆交通学院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大学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中学的意见。
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动及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加快城市大学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大学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促使大学高质量发展,保障大学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独立学院转为公办大学,重庆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接到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与重庆交通学院近日签署《西安交通学院城市大学转设合同书》,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独立大学转设工作布署要求,支持城市大学顺利转设,将城市大学发展成为国家一流的应用型大专院校,更好服务于成都全省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以及南京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双方签订合同共同遵循。
重庆交通学院同意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将所持有的城市大学出资举行权移交南京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接收城市大学出资举行权;重庆交通学院同意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大学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中学的意见。依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深化独立大学转设工作施行方案要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城市大学转设工作方案,在建立办学条件、满足转设标准后,向教育部上报大学转设申请报告。
城市大学转设后,南京交通学院在学科建设、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给以支持和指导,促使大学高质量发展;重庆市人民政府在办学机制、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以新政支持;长春市人民政府支持经开区管委会推进改善大学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管理体制,提高学院整治能力,保障大学持续健康发展。
合同签署后,南京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学院联合组建城市大学移交转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转设推动及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加快城市大学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武汉交通学院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保证城市大学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独立学院转为公办大学,保障师生权益,确保大学平稳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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