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2〕1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普通高中自学考试》(以金交办[2022]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考(简称为“专业推进”),为保障招生备案工作公平公正,现就自考招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广东省2023年自考招生备案工作,在省高招办领导下,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新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省招生中心负责组织和落实备案工作。 省招生中心成立备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备案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备案进度,审批高校调整方案,决定录取原则,下发录取通知书、督促检查高校执行新招生政策的情况,对完成招生计划等情况的,纠正违反新招生政策和备案规则的行为。 备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规划组、系统管理组、录取检测组、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督导检测组,协调处理招生备案工作。 相关问题。
综合小组负责备案期间的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 负责新招生政策和备案相关信息的宣传、组织会议、办理文件、加盖备案章; 负责缴纳报名费等事宜。
规划组负责审核调整招生计划,落实调整计划指导意见,统计各高校计划完成情况。
系统管理组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硬件设备的调度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防火墙安全方案的设置和实施、各级密码管理、在线档案系统软件维护、所有数据规划、维护备份工作,根据领导班子的要求,对档案系统进行功能配置和管理,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组织; 执行录取通知书,复印备案花表。
档案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是否按照浙江省有关新政策规定招生; 首先回顾得分线; 协调各学院的备案进度、备案审核和撤回工作; 核定高校新生档案清单,办理档案核准手续。
联络组负责与高校的沟通,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
后勤保障组负责备案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备案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制度落实、安全保密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责令整改。
(二)各招生院校成立以中学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学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条例,组织实施备案工作。 对思想品德考试合格、身体条件符合高校专业培养要求、录取分数线达到高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备案,并负责解释未备案的候选人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同时,查处招生和备案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录取制度及办法
(一)档案归档制度。 山东省自考招生备案系统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监督”的备案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备案的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全国统一规定的各专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和大学。 原则上各大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
(二)备案批次。 山东省自查备案分为建卡专批和普通批。 备案时,各大类(专业)分别划定建卡特批次和普通批次的最低控制分线,按照建卡特批次和普通批次的先后顺序进行备案。 建卡、设卡都有专门的批次。 计划单列,分线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报送志愿分别备案。
(3) 自愿设置。 自考招生备案志愿设置为每批8名平行志愿。 符合建卡立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补补建卡立卡专批志愿,也可同时补补普通批志愿。
(四)录取原则
1.自考备案模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备案模式。 按照“考生分数优先;考生志愿先后”的录取原则,根据各大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录取到低分。
2.考生大类(专业)成绩排序规则
体育、音乐表演、舞蹈科学(含嘻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美术专业,指定文化课程及专业考试成绩最低在管控分数线,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科目成绩排序; 如果文化科目分数相同,则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列顺序为科目一和科目二。
文化课备案指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其他大类(专业),考生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按分排序,排列顺序是科目一,科目二。
3.录取后如申请退学,不得转入其他高校。
四、高校招收学生要严格执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取消普通高中招收中学生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特点,提出就读本专业的体质和生理条件补充要求,在招生条例中向社会公示。 对于成绩符合备案条件、身体条件需要完成所报专业学业、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备案。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相关机构不得备案。
三、录取要点
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自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考试加分新政策的考生(晋交高[2022]14号) )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如无异议,可享受备案加分。 如有重复奖励物品,取最高的物品,不累计。 未被公布的候选人不享受备案加分。
四、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招生高校使用WebST安全客户端软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档案系统-高校子系统(2012版)》软件进行远程档案归档。 学校登录服务器所需信息另行发布。 根据教育部“重点工程”建设要求202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招生高校必须使用高校秘钥才能备案。 各高校要及时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服务器进行在线登录测试,检查网络是否畅通; 硬件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客户端软件和高校档案子系统是否安装正确。 如登录有任何问题,请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
(二)档案阅卷、撤稿和初审。 招生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确定预备考生和预退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初审。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的高校,应及时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沟通; 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量和备案规则进行备案。
(三)各批次备案过程中,因考生补报志愿不均衡和部分考生放弃备案机会造成的空缺,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集志愿。 根据录取备案办法,从高中分配到低分,择优选档。
对部分高校在公开征集志愿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当降低分数,重新征集志愿。 没有学生的专业,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将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为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
(四)备案初审。 招生院校按数量将拟报送考生名单报送省招考中心,经初审确认后生成考生库,复制应届生名单并加盖公章。 《山西省中学招生委员会自查备案专用章》。 高校根据新生备案名单下发备案通知书。
(五)考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无纸质媒体档案。 各高校下载考生信息后,复印《山西省2023年自考考生信息登记表》(加盖招生院校印章)和《山西省2023年自考考生体检表》形式”。 已经备案的考生,未经学校同意未报到的202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视为手动放弃备案资格。
(六)自考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金物价行字[2004]162号)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标准为30元/人。 各招生院校于6月30日起按规定将招生费用直接汇至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汇款院校名称”和“院校升级录取费用”) .
开户行:西安银行大营盘支行
帐号:
行号:0
收款人: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制度,严格执行本院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十公开”,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新政策的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三十不准”和“八项基本要求”的纪律要求执行。 对违反招生和备案纪律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中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各招生高校要严格自考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自考新生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入学。 对在招生和备案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被发现,对违规提交档案的中学生一律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