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速度=路程÷时间
2.路程=速度×时间
3. 时间=路程÷速度
(1)速度:在数值上等于单位时间内通过的路程。符号:V 计算公式:V=S/t。
单位:m/s和km/h。 性质:矢量。
物理意义:速度是描述物体运动快慢的物理量。
(2)路程:质点从空间的一个位置运动到另一个位置的运动轨迹的长度。
符 号:S 计算公式:S=tv 性质:标量
矢量:有大小有方向
标量:只有大小没有方向
位移与路程是两个不同性质的 物理量,位移为 矢量,有大小有方向,而路程是 标量,没有方向只有大小的物理量。
当物体在运动过程中经过一段时间后回到原处,路程不为零,位移则等于零。
(3)时间:当一个点相对于某坐标系运动时,其运动所形成的直线或线段或曲线就是相对于该坐标系静止的点的时间之一。每个点对应多个时间。相对于某一个时间,静止的点开始运动速度越快时间越慢,当速度与该时间中运动的点一样时时间停止,速度超越该点时相当于正回到过去。
符号:t 计算公式:t=s/v 单位;秒s 分min 小时h
相对时间
即实时间,用实数表示的时间。指不在额外维运动的点所形成的时间。
绝对时间
即虚时间,用虚数表示的时间。指在额外维运动的点所形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