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院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份院校举办基础学科招生变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上海学院2022年继续举办基础学科招生变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以“为国选才育英”为宗旨,探求多维度考评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抱负、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中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1
机构与原则
为强化组织领导,上海学院创立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上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施行。
上海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投档,宁缺毋滥。
02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各市(区、市)符合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养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中学生均可报考。
03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I组
语文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力学类
生物科学类、历史学类、考古学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II组
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医学组
基础医学(八年制)
二、招生计划以成都学院强基计划报考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三、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名,各专业组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入选及投档。医学组在上海学院医学部招生代码下投档。
四、高考综合变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名专业的选考课目要求(见附件)。
五、传统中考省份理工类考生限报名Ⅰ组或医学组,文史类考生仅限报名Ⅱ组。
六、Ⅰ组中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只投档有志愿考生。
04
报考形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4月30日:
考生可登入上海学院强基计划报考平台(网址:)及上海学院强基计划综合素养材料递交平台(网址:),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完成网上报考,考取上海学院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院校强基计划。
4月8日至4月24日:
获得物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省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全省世锦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可登陆深圳学院强基计划报考平台(网址:)及深圳学院强基计划综合素养材料递交平台(网址:),按要求确切、完整地完成网上报考,并递交破格资格申请。
二、考生出席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考评办法
6月26日左右,在各省份专科一批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投档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根据报名强基计划考生中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次序,按分省分专业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份入选考评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选),并公布入选标准。
对于获得物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省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全省世锦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名强基计划的考生,上海学院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初审。4月26日,考生可登陆深圳学院强基计划综合素养材料递交平台(网址:)查询破格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选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仍根据中考成绩确定入选资格,或可登陆深圳学院强基计划报考平台(网址:)选择取消广州学院强基计划报考。
所有入选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专科一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投档批次省份以各市划定分数线为准)。
四、考核测试
上海学院将于6月28日至7月4日对入选考生进行考评测试,具体安排以网上报考系统内通知为准。
1.学科基础素养测试:通过面试注重考察中学生学科基础能力,面试课目:英语、数学。
2.综合素养考评:上海学院将对中学生综合素养进行全面、深入的考评和评价,并通过笔试对考生综合素养材料进行查证。
3.体育测试:上海学院将对入选考生组织体育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臂展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引拍、立定跳高、仰卧起坐。体育测试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4.对于破格入选考生,上海学院将按照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行考评。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上海学院组织的考评测试成绩(即学科基础素养测试+综合素养考评)占综合成绩的15%。
2.确定投档名单
按照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预投档名单。按照预投档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专业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单项次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专业投档:中考成绩、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养测试成绩、综合素养考评。
破格入选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选考生最低投档综合成绩时,上海学院将给以投档(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并依据其大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进行专业投档。
强基计划预投档名单经上海学院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市级招办初审,代办投档手续。
上海学院于7月5日左右公布投档结果并公布投档标准。被即将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本省(区、市)后续中考志愿投档;未被投档的考生可正常出席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投档。
05
培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重大战略布署,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基础学科招生变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基于常年以来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厚底蕴和丰富经验,上海学院将施行“深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举办“博雅学堂”试点工作,统筹推动强基计划入围中学生的全过程培养。
上海学院强基计划着重实现中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正的有机统一。对于投档考生,将制订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建立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培养有志于涉足基础学科研究,或从事高档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短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素养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实施灵活、个性的培养方案。
院系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内蕴核心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入围中学生拟定基础兼具个性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一方面强化专业基础的培养,另一方面也给与中学生更大的自主选课空间和发展支持,搭建与其他院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定特殊新政鼓励中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必修和跨中学必修,提升中学生的学科交融能力。
二、采取多样化讲课形式,构建多层次讲课平台。
通过小班讲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法,促使教学方法的转变。充分运用翻转课堂、自主研讨课、小班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方式和方式,强化师生互动,宽阔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推动中学生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培养中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全面落实导师制。
安排教授、讲席院士、杰青等顶级学者兼任导师、班主任,为中学生讲课,施行“1+X”导师制,为每名中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推动、指导和帮助,形成全人培养、全面成才模式。
四、鼓励中学生参与科研,强化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
依托科研优势培养高素养的研究型人才,为有志于涉足科研的优秀中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班主任把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融入到大专生教学中,鼓励中学生积极申请大专生科研课题,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在加强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交叉学科领域学习和研究的平台,进一步培养中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
五、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
鼓励、支持中学生出席学术大会、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专业类大赛等交流活动,让中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的学术群体,拓展国际视野,促使中学生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六、实施全面素养培养。
融通教学与科研中国物理专业,坚持实践育人,引导中学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生活实际,实现知行合一,缔造未来能否坚定涉足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建设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方式、科学知识与科学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型创新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上海学院专科招生网)
06
重要日程
2022年4月8日—4月30日
强基计划招生网上报考
2022年4月8日—4月24日
强基计划考生破格资格申请
2022年4月26日
公布考生破格资格初审结果(考生登陆深圳学院强基计划综合素养材料递交平台查询。未通过破格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登入强基计划报考平台选择取消广州学院强基计划报考)。
2022年6月26日左右
公布入选结果及入选标准
2022年6月27日左右
开放准考证复印
2022年6月28日—7月4日
考评测试
2022年7月5日左右
公布投档结果及投档标准
07
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养材料作假或在上海学院考评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上海学院将按照考生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生步入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新政执行。若遇教育部新政调整,则按政策策执行。
四、通过强基计划投档的中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选上海学院考评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广州学院提出申请,上海学院可酌情提供车费和住宿补助。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举办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补习班。
七、学校考评工作方案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诱因引起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按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08
监督保障机制
一、北京学院在施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式公正、录取结果公平。对上海学院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具名进行申述中国物理专业,申述联系方法:
地址:上海学院王克桢楼20层2001室上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
电子邮箱:
二、北京学院将对投档的中学生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中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