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局印发《关于办理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入学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18〕1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录取程序的通知》(教办)根据教研部[2018]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山东省保送生录取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考生(省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队员、济南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雄子女、退役运动员、等)并申请推荐须参加山东省2019年省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二)符合推荐资格的考生,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公示后,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推荐生综合考核。
(三)学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和选拔要求确定推荐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 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确定为普通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下载并填写《山东省2019年保送生确认表》录取普通高等学校《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高中填写推荐意见后,《确认表》于4月20日前邮寄至被录取院校。具有多所院校录取资格的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登录,只能确认一所院校,因确认多所院校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招收推荐生的高校应于5月10日前在所有推荐生的《确认表》和推荐生汇总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学制等)上加盖印章。推荐学生被学校加盖公章录取。 然后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总招考办公室(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8室,邮政编码:)。
(六)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登录,我院对高校公布的推荐生进行审核确认并办理录取手续。 被录取的推荐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七)已确定推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二、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有关高校、中学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推荐、推荐学生的选拔、评估和公示。
(二)严禁高校以保送生形式录取或调整外语中学推荐的考生至非外语专业。
(三)对保送生入学考试中违反规定的考生、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普通高等学校”,确保推荐学生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四)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保送生招生相关政策的宣贯和解释工作。
3.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一年级并获得“省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不再具有推荐资格。
(二)逐步减少外语中学保送生名额,优先录取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所需的非通用语言专业。 2019年起,获得外语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可自行向相关院校申请参加专项考试。 考生所在高中不得擅自安排、指派考生报考指定院校,不得干扰考生的报考意愿。
(三)鼓励运动员发挥特长,报考高等学校体育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