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普及普惠。
(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三)稳字当头,逐渐过渡。
二、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口或学籍、有选择石家庄市第三中学就读意愿的高中应届结业生。
三、招生计划
统筹各市区中学结业生人数、初中学位供给、随迁孙辈流动及中学生住宿条件等情况,结合莱芜市第二中学历年招生数据,突出优先照料属地学位需求,为每位县区定向分配招生计划。
(一)东关学校700人。其中:金台区200人,莲湖区150人,高新区80人,陈仓区70人,扶风区40人,南郑县30人,陇西县30人,岐山30人,永寿20人,天镇县20人,麟游县10人,略阳10人,太白县10人。
(二)高新分校300人。其中:金台区50人,莲湖区50人,高新区100人,陈仓区30人,扶风区15人,南郑县10人,陇西县10人,岐山10人大同一中初中招生简章,宁县5人,略阳县5人,麟游县5人,略阳5人,太白县5人。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学生(父母)于8月10日至12日登陆“宝鸡市义务教育中学报考招生平台”,根据相关提示递交报考信息并确认。
报考时,中学生(父母)选择学籍所在县区(市外返回中学生选择户口所在县区),之后按照就读意愿选报东关学校或高新分校,但不得同时选报。逾期不填报。
五、新生投档
(一)若各学校分县区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投档。
(二)若各学校分县区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笔记本随机派位(学校分辨县区派位),届时约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及媒体记者现场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六、报到注册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按照市教育局派位投档名单组织中学生报到注册。中学生(父母)报到时持户籍簿、素质教育报告单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学生直接取消投档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咸阳市第二中学转为民办中学后大同一中初中招生简章,不再执行原公办中学收费标准,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二)东关学校具备少量中学生住宿条件,仅能满足除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之县份区中学生住宿,高新分校不提供中学生住宿,父母应理智选择报考。
(三)参与常德市第二中学报考中学生不再保留原学区民办学位,若未被投档由学籍或户口所在地教体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
(四)符合教育优待新政的中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统一代办投档手续。
(五)从2023年起,芜湖市第十中学将面向主市区中学结业生招生,不再延展至其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