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文件[2009]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根据中国科协颁布的《全国五科竞赛条例》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规则》根据中国物理学会制定的《中学生物理竞赛规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举办第26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一. 第一次初试将于2009年9月6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进行,共3个小时。 第二次初试理论笔试时间为9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共3小时。 初试、复试实验时间均为3小时上海中学竞赛课程物理,具体日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竞赛委员会确定。 决赛及颁奖典礼定于2009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在上海举行,由上海市物理学会、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联合主办,组委会主办。将成立准备。 决赛各项活动安排将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 按照规定上海中学竞赛课程物理,第一次初试只有笔试。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将统一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 满分为200分。 省竞赛委员会将组织竞赛并对论文进行评分。 初赛第二次考试由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组成:理论题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统一评分,满分160分,比赛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统一组织评分。各省级竞赛委员会; 实验考试依据《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考试及命题的若干规定》设置,由省竞赛委员会组织并评分,满分40分。
实验考试的日期和地点由各省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规定,全国各省份必须实行考生初试、复试(含理论、实验)成绩核验制度。 并且,必须预留必要的成绩审核时间,以确保申请成绩审核制度能够正常有效实施。 三。 根据中国科协规定,初赛理论考试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印制的试卷。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统一印制初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通过保密渠道发送至各省。 第二次初试的理论试卷将通过邮局快递直接发送至各省省会的保密小组。 为加强保密,初试第二次理论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将于初试第二次理论试卷开始一小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省的全国赛委会委员。 第二次初试理论论文参考解答的版权属于中国物理学会。 除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可以在中国科协奥林匹克网站上发布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上发布。 四。 关于2009年各省“初赛获奖”名额,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各省下发专门文件。 五。 各省份决赛参赛名额及参赛资格将另行下发专门文件确定。 六。 请各省份在3月10日前完成以下两项任务:(一). 3月份报送我省任命的2009年第26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组委会委员名单(见【附件】) 10日前报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报送时间以邮戳日期)。
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电子版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并发送至以下地址:()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范淑兰。 3月15日之后的相关文件仅发送给各省新确认的全国赛委会成员。 对未报送名单的,我省将暂停发文,直至报告到来。 (2). 请告知所在省科协牵头的五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并请其提供确定接收并保存2009年第26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试卷的保密人名单及信件。 地址、电话将报中国科协。 比赛结果将由中国科协送交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 竞赛论文仅发送给中国科协办公室指定的保密人员。 七。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联系人及地址如下: 联系人姓名:范淑兰 通讯地址:()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电子邮箱:电话:(010)(O)(H)手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