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教育
高中/初中/初中/个性化课外辅导
鸿泰学校:较场城街6号鸿泰大厦11楼;
红旗街道学校:红旗街道南门,美丽新里程碑;
中学:文慧园18号楼1单元102室
中学:运东路金地翠园北200米
太谷学校:太谷曙光路质监局宿舍旁(万福隆购物中心二层)0354-
课程:
中考冲刺一对一
同步一对一
文科生文化课学费
5-8人自办优质大班
中学《思维物理》、《思维练习》、《英语三线三助》
《汉语口才》、《国学与美术》、《国学堂》
一、一般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仍坚持“免试、就近、分区、分配”原则,着力规范和整顿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行为,扎实推进依法办学,着力净化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新招生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正。 坚决破除初高中“择校”问题,为每一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大同一中初中入学条件,维护社会公平。
2.工作流程
(一)申请
1.集体申请。 省、市区、鱼东新区、开发区、平王埭县的高中毕业生从中学生所在的中学集中报考。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中学负责缴纳中学生户口本和正规产权手续(包括:房屋产权证;订购新房但未申请购房者权证需提供购房协议书、购房收据、入住通知书、房屋维修基金账单等),搬迁户需提供安置手续。 详细填写申请表后,按规定工作时间到市中专招生分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集体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4日。
2. 某些考试。 在省、市区、鱼东新区、开发区、平王埭县以外的中学就读并愿意参加省中学招生分配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到市教育局设置的中学就读按规定时间在县和矿区招生分配机构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 部分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25日。报名地址:市区:原邯郸市第十三中学。 矿区:通美中学门西侧。
申请条件:在市区、鱼东新区、开发区、平王埭县有常住户籍和固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孙子女,或在上述地区有有效就业手续的。
考试需上交的材料:
① 有常住户口的村民需报验:户口本; 房屋权属证明或动迁安置手续。 订购新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协议、购房收据、入住通知书、房屋维修资金单等; 《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完整的中学识别码; 中学生所在省的学籍号; 中学生自己 一寸照片。
②外来务工人员孙子女报检需提交:招聘中学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 父亲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协议或商务护照等就业证明材料; 《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已完成中学的识别码; 中学生的省学籍号; 中学生的一寸照片。 市内有住房的,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住房手续。
3.报考时,如车主与中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无法说明与中学生的关系,需提供相关的能够说明与中学生关系的证明材料.
4、需提供上述考试所需的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打印件。
(二)年度评审
1、申请期间,市中学招生分配机构将组织专人对每名中学生的学籍、户籍、住房等报考资格进行年度审核登记。 报考后,如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将与有关部门核实并落实。
二、有关中小学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市中学招生分配机构交接全体中学生的住房、户口等相关材料,代为办理报到手续。他们。 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并及时复查。 补检复审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30日。
3、各有关中学及中学生家长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学生提供户口、住房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 经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和房管部门核实确认材料不实的,仍按原学籍系统登记的住房地址分配中学。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
(3) 分配
一、部分小学分校学区部分调整及招生方式分布等相关问题说明:
①除部分中学因扩建改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微调学区外,绝大多数中学仍执行2012年学区界定规定。
②因部分小学分校搬迁,中学布局发生变化。 去年以来,古镇内河阳街以北、武定街以东地区的中学生分配到北岳小学; 佛山街道以北、武定街道以西地区的中学生明年将分配到太原市第五中学。
③ 大同铁路二中2015年搬迁到新校区,去年中学一年级学生全部安排到新校区就读,所在学区也需要相应调整。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政办发[2012]109号文件,太铁二中御东新校区校区为:御河以东,京包高铁以南,肖家寨(含)以西,云州街以北。 北工大太原一中范围为:玉河以东、云州街以南、文英路以西、西京街以北。
④ 大同铁中学三年级迁入新校后,作为过渡措施,原铁中学区中学生分配如下: 所有符合原邯郸录取条件的中学生铁二中学根据中学生家长升学意向,去年愿意去太原就读铁二中新校区的中学生将分配到太原铁二中学校; 不想上太原铁二中学新校区的中学生,以及居住在丛台东路以南地区的中学生分配到太原一中,北部地区的中学生分配到太原第十九中学。
⑤在承德十三中原学区基础上,新增古镇南翁城以南、永泰南路以西、迎宾街以北、丛台街以东地区的中学生2014年明年分配给太原十三中。 三、
⑥因太原实验学校地处开发区,学区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空缺部分由自愿报考的市区高中毕业生分配。 报名须经中学生家长当场确认并签字。 报考人数不超过中学招生计划的,全部安排录取; 报考人数超过中学招生计划时,采用笔记本随机分配方式录取。 未建档立卡的中学生,仍按学生住房情况分配。
⑦通美中学、通美一中、通美实验学校原学区明年继续保持2012年学区不变,统一划入通美中学集团校区。
⑧通美一中本部、通美一中北分校、通美一中明年继续保持2012年学区不变,按原招生办法招生。
⑨大同中学学区执行2013年划定的学区:横安新区和宁街以南,绕城高速以东、以北,大运路以西。 主要包括横安新区E、F、G、H、T、U、V、W区; 同一地块景观园A、B、C、D等; 南郊开挖塌陷区,搬迁至学区居民孙辈。 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矿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初中生入学基本要求:
陪同父亲在学区办理即将办理的户口登记、正式房产手续或新村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初审的房屋待完成)或搬迁手续,户口必须相同,与超过一年的期限。 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中学区二手房业主必须完成房屋登记手续满5年。 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
3、分配录入方法:
针对各中学分校学区生人数差异较大的情况,为确保整个分配过程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市教育招生分配机构我局将对每位报考中学生的报考信息认真核实、落实。 各中学分部公布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以下梯队顺序进行分配录入,直至招满为止。 超出计划的中学生分配到相邻的有招生余额的中学分部。
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中学生。
②住房时间不足的中学生。 即其他基本条件具备,但搬家搬户时间不足。
③单身搬迁中学生。 即其他基本条件都具备,但中学生户口不陪父。
④不同户型的中学生。 分为两种,分别是:住房在学区内,户口不在学区内但属于招生高中的行政区域; 住房在学区内,户籍不在所报读高中的行政区域内。
⑤有户无房的中学生。 中学生在学区有户口,但暂时没有办房产手续。
⑥附属户中学生。 即户口落在其他亲友的户口上。
⑦无房无户的中学生。 户籍、亩数不在中学招生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工孙辈随迁。
⑧与学区有关的其他各类中学生。
(4) 关爱新政
1.根据朔州市双拥新政有关规定,凡持有同军团级以上政治部(处)颁发的军属证,且其军属合格的军属,由招生办发证。父亲(母亲)有士官证。 学习单位同意上中学。
2.市级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在城外就读高中的,安排就近就读省属民办中学。
3.对适应普通中学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就近招生原则,安排省属民办中学普通班学习。
(五)分配结果公告
1、分配工作完成后,市中招生办于2016年8月20日将分配结果以《初中报名通知书》的形式发送至各小分校,各高中统一领取每位中学生或家长; 已办理一定申请手续的中学生,于2016年8月20日至22日,持申请户口簿直接到市中学招生分配办公室领取。
2、省直属中小学(含公办中学)须于6月15日前报送中学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各中学分院根据本中学在校生总人数印制B5纸尺寸的《新生入学须知》,于8月5日送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领取连同《初中入学通知书》。
3、每位家长需按通知要求将孙子女送至所在中学就读。 因特殊奖励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须到小学分校办理事假手续,事假期限为一周。 逾期未报到者,按手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3. 学习情境检测
(一)初中三年级学生学业成绩考试将于8月24日进行。 小学各分校在本校设立考点,由市中专招生机构统一安排考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业成绩测试科目为中学数学和数学,由市教育科研中心统一命题、论文制作、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
4.均衡的班级安排
去年的笔记本平衡班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负责全市中学的组织实施。 公示统一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晚9点,各中学分部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初三新生招生分配名单和初三新生招生分配结果组织班。学术测试。 分班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现场督导,分班结果以并当场公布,确保中学分班全过程公开透明,分班结果公平公正。 届时,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督查组,对各中学班级安排情况进行重点调研。 为确保各中学分部班级组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中学要提前制定均衡班级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8月5日,各中学分部均衡分班工作实施方案连同《初一新生招生须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五、学生报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生注册由全省中小学协助办理。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人一学,学籍互学”。 市教育局根据初三学生档案名单,直接登记初三学生学籍。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分派的中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中学招生分配作为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直接涉及广大中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要坚持公平公正,树立形象,切实践行“六不”承诺。 中学招生分配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阳光招生。 各招生中学的招生制度、招生名额、招生分配新政策、分配流程和分配结果等,应当通过各种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2)建立新政。 制定新的中学生入学分配政策,要从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出发大同一中初中入学条件,做到公平公正,满足群众上好孙子的愿望。学校最大限度地在新政策的范围内。
(三)规范招生。 整个招生分配工作要关在系统笼子里,规范运行。 招生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学生、家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出现问题。
公办中学分校招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需要,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录取。 其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审批机关备案。 公办中学报考人数超过中学招生规模时,采用随机分配、综合素质评估等方式备案。
(四)诚信招生。 要按照纪律规矩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所有参与配送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 从报名登记到任务落实,要明确分工,规范操作,发现问题,严格问责。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坚决取缔扰乱中学生分配到初中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