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维护教务网络的应用和发展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4-17 文章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次数:

通化师范大学教务综合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教务网络的安全,保障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学校教务综合管理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本管理办法是专门制定的。 一、系统安全维护 1、教务部负责教务管理软件的维护,并及时定期(至少每天一次)备份数据,防止因机器故障或其他意外导致数据丢失。 2、安装可靠的防病毒软件,定期清除病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病毒入侵。 二、数据录入和更新 1、数据录入必须真实、准确,各教学单位应配合教务处提供、录入或更新数据(实验模块由实践教学部门、教材管理负责)模块由教材部负责,其他模块由教务科负责)。 2、学生成绩的输入一般由任课老师或教学秘书负责。 3、因数据录入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运营方负责。 三、权限分配1(教务处教务科负责使用角色定义,并为相应角色授予一定的权限。2、为教学秘书、教师、学生等人员分配相应的角色,完成相应的教学活动3、成绩修改须按规定程序向教务处报告。 4、任何人不得窃取他人密码或修改软件原始数据和代码。 1、各管理人员。教学单位必须每天浏览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看、下载通知等与教学相关的动态信息,如因未及时浏览网页而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教学单位将予以处理。 2.在教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在教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 未经上述程序发布信息的,须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全权负责。 4、教务网不得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五、管理员职责 1、了解教务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信息数据库的保密性。 2、负责系统的维护。 日常维护和升级。 3、负责学院综合网络管理系统的安全管理。 六、处罚 违反本规定,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或管理混乱,或造成软件瘫痪或损坏的通化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通化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将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处罚。 发生一级、二级教学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自2004年6月8日起属于教务处。JnK物理好资源网(原物理ok网)

发表评论

统计代码放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