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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5年4月14日)

更新时间:2024-04-01 文章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次数:

学前教育专业许昌学院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照文化课成绩加上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照文化类成绩占40%、专业类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6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专业合格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照本专业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我校独立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对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按省内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该专业无省级联考的,可参考同类本科院校的校考成绩。 入场。 六、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许昌学院分数线,必须参加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附加考试。 专业成绩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科、专科成绩线,并符合规定的体质要求的,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意愿和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予以录取。分数到低分。 7、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八、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预科课程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学制五年。 9、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时实行专业选拔、志愿者选拔的录取原则。 7. 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政府规定的统一学费标准执行DLT物理好资源网(原物理ok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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