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目的
支持公办师范院校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 通过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他们将来成长为优秀的教师和教育家做好准备。 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招生部(系)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
物理系
三、申请条件
1、我校公费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 终止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的考生不得报名;
2、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一学期,并通过任教学校考核; 教学学校同意申请并保证学习时间;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
4、符合拟申请专业领域本科专业要求。
四、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名要求,确认完全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我校将在招生阶段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
拟报考的考生应于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考研信息公开及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服务系统”) ”,网址:),完成所有注册手续(包括在线填写信息和缴纳注册费)。 申请类别必须是有针对性的就业。 我校将向符合本科毕业专业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书和待录取通知书。 考生必须确认复试通知书和待录取通知书。
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物理学师范考研物理学师范考研,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请仔细核对内容(尤其是申请的专业和定向单位)。 无需现场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书和待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将获得相应资格。 未按规定办理全部报名手续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五、复试及录取
复审将通过材料审查的方式进行。 招生部门(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复试成绩。
考生须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10天内将以下书面材料发送至申请院系(系)(具体时间届时公布)。 请通过特快专递发送。 邮寄地址请见附件。 找到对应的学校(系)进行邮寄。 邮政编码是:。
(一)《登记表》。 该表由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打印。 该表由候选人签名,任教学校填写备注并加盖公章。
(二)教学工作总结和研究计划报告。 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自己任教一学期后的工作经历,以及教育学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三)在大学学习、工作期间发表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学部(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将于2020年初公布。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对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并复试合格的考生均予以录取,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2020年考入我校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公费师范生,采取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三年。
考生被录取后,将利用2020年和2021年的两个暑假返回学校进行集中教学,并在工作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学习。 完成培训大纲规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后,进行在职研究并撰写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的公费师范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通过考核,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估审核通过委员会,将授予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并授予“非全日制”证书。 “系统化”学习形式的硕士学位文凭。
7. 学费及其他
我校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学费总计25000元。 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每人缴纳1万元,第三学年每人缴纳5000元。 学生在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8. 其他
1.书面材料是否发送、是否录取的信息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2020级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 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应聘者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三、攻读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不按照《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注:本简章发布后,2020招生年度全国公费师范教育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如有新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 与本手册的任何差异将在稍后公布。 请仔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