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泰山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泰山科技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泰山科技大学2022级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泰山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中学概况
第四条 中学全称:泰山科技大学
Title V 中学代码:13624
第六中学 地址:广东省平顶山市岱岳区山口镇大学大道8号
第七条 中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中学层次:大专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泰山科技大学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中专招生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考试、备案备案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泰山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泰山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中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市(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中学专业按照各市(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分批次招生。
第五章文件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备案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新政策、规定执行,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备案制度。各市(市、自治区)”,严格遵循“本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综合评优、择优选优。
第十五条 英语语言要求:各专业英语语言不限,泰山科技大学公共英语课程为德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中学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复试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复试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备案原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中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评价德智体和身体素质,以及择优备案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各中学按市招生办要求的比例移送考生档案。
三、备案规则:
(一)中等学校按招生计划,按各市专业设置和录取备案原则进行备案。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招生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符合志愿”的原则录取。 .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录取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优先入档,无第一志愿录用的考生人数足够,后续志愿录用的考生将入档。
(2)专业安排方面,各专业志愿不分档次,相关科目无成绩要求。
(三)部分空缺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调整备案。 对不符合专业意愿、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中学将撤档。
(四)实施中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中学相关专业要求,并根据本省实施情况择优录取报名及备案办法等相关文件。
(五)艺术考生档案备案规则:
青海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 当综合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分数、高考文化总分、高考名次。 那些得分最高或排名最高的人将被优先考虑。
原籍省美术联考(普考)成绩在青海省外使用。 考生进档后2023泰山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自愿”的原则,根据美术类联考(统考)成绩确定档专业; 如果相同,依次比较录取分数、高考文化分数、高考名次,分数或名次高者优先。
4.备案结果公示渠道:市招生查询网、中学招生网、备案通知等。
第 6 章杂项
第十九条 收费(退)费标准:
中等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办学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中学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检查。 考核不合格者2023泰山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中学将予以毫不留情的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人被发现伪造和冒充者将被取消入场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式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捐赠项目。 捐赠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根据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中学生捐赠基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对中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颁发结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符合课程结业要求的毕业生,中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和泰山科技大学专科结业证书。 对符合国家新政策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颁发泰山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中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请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四条 因市招生考试机关招生新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完全适应本规定的部分,由台山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操作办法。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并在学校网站上传递。 宣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新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