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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全名
广州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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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地址
山东路学校:北京市南汇新区山东路995号
文祥路学校:北京市虹口区文祥路2800号
金融学、投资学、信用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数字经济、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保险学、精算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物理学、金融物理学、法学、社会工作、中文语言文学等本科专业和大数据技术(中韩合作)本科专业安排在山东路学校学习;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税务、金融、行政、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智能科技、商务日语、英语、法语等专业安排在文祥路学校学习。
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到山东路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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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层次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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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普通私立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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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学历证书
中学名称及证书类别
院校名称:北京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经教育部认可的北京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结业要求后,颁发本科(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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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生管理机构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中学部纪委办公厅(监察办)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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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分配
原理与方法
1.根据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中学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和使用近年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学校本年度全省招生计划。 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三、今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修科目详见市招生办编制的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下简称作为市招生办公室)。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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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套餐数量及使用方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23年高校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整各地高考上网生人数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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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培训
使用英语
英语专业仅限英语或法语; 德语专业仅限于英语; 其他专业不限于语言。 新生入学后,大专英语和中韩合作本科专业的教学语言为德语或英语2023上海立达学院录取分数线,其他专业的教学语言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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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 隐瞒病程的,中学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的退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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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则
1个
根据我校《普通高中招生省统考(冬季统考)成绩备案规则》规定:
1、市级招生办根据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和录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我校考生。 具体录取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按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非平行志愿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我校对市招生办录取录取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备案。 我校认可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中考加分新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市招生办根据教育部和市招生办对考生全省范围加分的新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中考加分和加分数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我校原则上承认所有加分中的最高分考生具备的项目,最高分不超过20分。对于山西、西藏、云南等特殊地区的考生,我校根据教育部批复和实施的加分新政策发布由各市招聘办公室公布。)加分直接计入考生总分,作为专业备案依据。
3. 高级考生报考专业时,我校将以考生总分作为备案的基本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对备案成绩相同的考生2023上海立达学院录取分数线,我校将按照考生汉语、汉语、外语成绩统一排序备案;
4. 达到初中最低备案分数线但不能满足所有补充专业申请要求的考生,如有重大调整,我校将参考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和各单科文化成绩调档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整的,给予退档。
5.大学德语专业需通过英语口试及以上(不进行口试的省份不受年级和分数限制)。
2个
对于因不服从专业调整而退学的考生的征集和自愿备案,我校将根据实际空缺计划100%录取考生。 如仍有招收志愿生不足的情况,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分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备案。
3个
中考综合改革相关省市备案规则和程序以各市招生条例为准。 对实施“3+3”和“3+1+2”专业选修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报考时须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修科目要求划分专业(或子学科组)补充专业。 不同专业选修科目组之间不能补报、跨组调整。
4个
对于进入宁夏自治区的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1:1排队、备案”的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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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杂费标准:
1.文学、经济、管理、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6500元【上海发开价格调整(2023)21号】;
2.理工类专业:每人每学年7000元【上海发开价格调整(2023)21号】;
3、大数据技术(中韩合作)本科专业:21000元/人/学年【沪建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名学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物价(2003)56号,沪财育(2003)93号,沪建委财(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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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给新政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中学生捐助的有关规定。 我校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中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杂费减免等。 同时,中学还计划设立优秀中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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