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扬州工商大学2023年省外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自考考试(本科)离退休军人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 b. 身份证原件(印有肖像面和军徽面的一张纸); C。 结业证书原件(或结业中学出具并加盖红章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内容包括中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d. 退现役证明原件或退现役证明。
对通过平行线资格初审的此类考生,我校在报名系统中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中专学历、专业信息后,考生将根据报名系统完成其他信息补报、审核及缴费。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流程。
2.2.3 所有申报三等功勋新政退役军人考生、技能竞赛获奖新政申报人员须按文件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皖招【2023】 ]第5条),同时还须提交清单中下列资格条件的原件,将序号扫描成电子文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3自考申请材料(PDF格式文件)(例如:张**2023申请xxx专业鼓励新政策的申请人自考申请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接收短信截止时间为:16:00) 00,2022年3月25日,以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作废)。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初审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
新政退役军人三等功奖励候选人: 承诺书(附件1); b. 申请表(附件2); C。 身份证正反面; d. 退休证; e. 功勋奖状证书等
申请技能大赛新政鼓励奖的考生: 承诺书(附件1); b. 申请表(附件2); C。 身份证正反面; d. 获奖证书等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补充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取得考试资格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预审
2.3.1 根据万兆路[2023]5号文件的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已毕业院校审核
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考我校。 我校将对退役军人文化课免修专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2.3.2申请三等功奖励政策和申请技能竞赛奖励政策首先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初试不合格者,不享受相应鼓励和新政策,可参加普通高校2023年自考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因考生未能按时完成课程或重复提交文件等原因导致未能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4 支付
注册考试费用按照万兆路[2023]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我校不再支付其他注册考试费用。
2.5 准考证复印件
考生应在公开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复印准考证,持二代公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门票上注明的时间。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复印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职(本科)层次提升为专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要求招生考试实行“两门公共课(每门150分)+2门专业课(每门150分)”,其中公共课实行联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获取方式、免修文化课退役军人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内容、考生考试内容及考试相关信息技能竞赛获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蚌埠工商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公布。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在考生注册大学所在城市(同时申请A、B部分志愿者202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公共课考试地点设置在报考大学所在城市) A科设),省考院逐市随机安排考场和座位。 考点必须安排在全国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根据万兆路[2023]5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修条件的退役军人组成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人员,必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南宁工商大学(湖南省株洲市雨汇区东海街7100号)。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复印件信息网址:)。
退役军人免试考试专项报名考生考试时间及技能竞赛获奖、鼓励新政考生笔试时间:2023年4月24日09:30。
3.3 成绩公布与评审
公开课:按照万兆路〔2023〕5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免试军人免试项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将同时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如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 签完中学意见后,须在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成绩核对申请表来我校申请核对。 , 地址:广东省平顶山市鱼汇区东海街7100号南洋商学院兴源楼308室。 查分仅限于检查漏、漏、错。 核对有误通知考生,核对无误不通知考生。
4.档案
4.1 备案的一般原则
各专业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职(本科)层次本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 《论做好高校工作》
《关于中小学生报考军工工作的通知》(万政[2020]7号)和万兆路[2023]5号文件精神,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并选择最好的; 公平竞争,公平选拔。
一个志愿批次和一个转志愿批次都是先在A区备案,再在B区备案。 被安排在任何学院A部分的考生不再有资格进入我们学校的B部分。
4.2 文件规定
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下列备案规定,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备案。
4.2.1退役军人申请三等功奖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免试备案。补充报告。
4.2.2鼓励新政策考生报考技能竞赛:通过我校资格初审,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笔试合格后,根据考生补报意愿,排序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档,名额不超过本专业项目总数的20%。 如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排名最后一位的,以考生在职(本科)期间加盖中学私章的学历考试成绩作为参考备案,并选出最佳档案。
4.2.3 志愿者A组(特别项目)
① 申请退役军人特殊计划A段文化课程免修的考生:参加我校综合笔试,通过考试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根据专项招生计划人数择优录取。 考试成绩相同且在备案考生中排名最后的,以考生提供的加盖中学私章的高职(本科)期学历考试成绩作为备案参考。备案,择优备案。
②申请A段不免试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A段建卡专项计划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院规定的专项公共课考试及格线且专业课总分不高于100分(无单科0分或缺席)的基础上,按照考生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对应的专项招生计划数量择优录取。 考生各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量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法:大学数学、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如果所有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校的考试成绩作为备案参考,并选出最好的进行备案。
4.2.4 志愿者B部分(非专业项目)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院确定的公共课及格线且专业课总分不高于100分(无单科0分或缺课)的基础上,根据总分考生的考试科目,从高分到高分,按非专科招生计划数排序。 考生各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科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法:大学数学、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如果所有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校的考试成绩作为备案参考,并选出最好的进行备案。
4.3 计划调整原则
如果报读志愿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平衡,我校将调整计划。 调整顺序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跨专业计划调整、B段跨专业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转校学生其他学校。
4.3.1 A段规划调整
(一)A区专业内计划调整
如果A区同一专业各专项计划的学生人数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入其他有足够学生资格的同一专业的专项计划。 方案选择和分配的原则是:根据每个专项计划剩余的合格学员确定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此比例分配给每个尚有合格学员的专项计划,优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出。 若总分相同,则各组别候选人按本章程4.2备案规定进行备案。
(二)A节跨专业计划调整
A区同一专业内的专项计划调整后,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将转至A区其他招生专业备案。 方案选择和分配的原则是:根据各专业剩余合格学生确定分配比例,剩余方案按该比例分配给尚有合格学生的专业。 进行计划调整和备案。
4.3.2 B段跨专业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达标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将转至其他达标生源充足的B段专业。 方案选择和分配的原则是:根据各专业剩余合格学生确定分配比例,剩余方案按照该比例分配给尚有合格学生的专业,择优录取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 如总分相同,则按本章程4.2备案规定录取不同类别的考生。
4.3.3 AB段间规划调整
A区和B区跨专业计划分别调整后,如果A区和B区生源和剩余计划不相等
若未达到余额,将进行AB段之间的计划调整。 调整的顺序是先在同专业的AB段之间进行调整,如果还是不平衡,再进行AB段之间的跨专业调整。 方案选择和分配的原则是:方案分配比例根据每个类别剩余合格学生的数量确定,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给尚有合格学生的类别。 若总分相同,则各组别候选人按本章程4.2备案规定进行备案。
4.3.4 其他学校转学生(自愿转)
经计划调整备案后,志愿批次各专业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按照省考院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空缺计划,对已报考的考生进行调剂。未在校外备案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受理。
申请转学的考生须满足相应的转学要求:
(一)申请免修文化课军人特殊空缺计划的候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不接受跨品类调剂; 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资格; d.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 备案原则:按照《公司章程》第4.2条关于免除文化课、免试军人专项计划登记的备案原则。
(二)申请非免试退役军人调动、备案挂卡专项和其他非专项空缺项目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转专业与原注册专业和公共课相同,专业类别相同,不接受跨专业转专业; b. 公共课达到省考院统一分数线且未被任何中学报送,专业课成绩符合我校要求; C。 备案原则:符合校外转学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开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备案。 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用。 单科排序方式:大学数学、英语。 如果档次按计划排在最后时成绩平行,则根据高职(专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择优档次。
首次志愿招生专业学生调整不平衡的,我校将对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和备案办法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第一轮调整备案后的方案完成情况,可视情况开展第二轮调整。 具体时间安排和方式将在省考院网站和陌陌公众号公布。
4.4. 公示备案结果
考生备案名单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请自行登录查阅。
5.注册
新生凭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无故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不能在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到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备案未登记、未经考试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军人,不再享受免试升级新政策。
六、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新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新生报到备案资格进行审核学籍管理规定。 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籍与教育管理与待遇
普通高等学校中学生自考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中中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自考中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202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成绩合格,中学发给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毕业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教〔2002〕15号)精神,自考中学生结业证书内容必须填写在“本校XX专业起点学习”中,学习时间是按部就班的。 填写大专阶段实际学习时间。 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自修中学生杂费按照山东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备案标准执行。 杂费与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杂费相同。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中学财务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自修中学生毕业时,执行相关专科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8. 捐助新政
普通高校自修中学生享受与普通大学生同等的捐赠待遇。 新捐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新政策和《蚌埠工商大学中学生办学指引》相关办法执行。 详细的新政策、办理流程和规划资料,请咨询电话:-。
九、违规处理
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报考、考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追究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原则,所提交的考试材料必须真实。
10.2我校普通自考招生考试工作在中学普通自考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禁止高职高考试点学校举办高考的通知》(皖教米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教职工(含有中学的(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禁止与社会机构举办或者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高考考前辅导。 禁止参加自考院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提供中学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以任何形式开展教学、讲座、讲座等辅助活动。 严禁高校人员参加高考考前辅导等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
10.4扬州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是我校发布相关招生考试及招生信息的唯一渠道。 请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中学不再详细通知考生本人,因个人利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新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学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或辅导机构的教学、讲学等活动。 对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本中学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校区报到电话:-;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举报电话:-,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