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四川农业工程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省招办部门结合2023年新增招生政策和中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四川农业工程大学2023级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备案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农业工程大学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广东农业工程大学的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全称:四川农业工程大学校区代码:14439
第五条中学地址:
西安分公司:北京市礼县城农干园路866号
齐河学校:济宁市齐河市齐堰大道699号
石家庄科教园:石家庄市淄川区鲁台东路大道666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专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广东农业工程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本科和专科招生工作,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九条 广东农业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日常招生和档案工作。
第十条 广东农业工程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2023年招生规模,中学应当根据中学发展规划和办学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过去的入学备案,专业培训,就业等
第十二条 中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市级各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报名手册等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由专业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
第五章文件规则
第十三条 中学招生备案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招生委员会、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备案批次以职业规划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中学各专业备案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普通专业备案规则
1.对已实施中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报考考生将根据所选科目、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等要求,进行初审,确定报考专业、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 不符合国家和市招生部门的要求。 符合入档资格的考生,发给档案。
2.对于未实施中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符合志愿”的原则,即报考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中考成绩,根据考生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考生成绩不符合申请者专业意愿,服从专业调整的,中学将按高到高调整录取分数线至计划空缺专业。 做退料处理。
3.有同分考生时,专业分配参照考生中考成绩相关科目(按市中考科目优先顺序排列)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备案。
4.根据宁夏自治区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各中学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备案”的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报送规则
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和省相关招生新政策执行情况,中学艺术类专业使用省联考成绩202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录取分数线,报考考生为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预估成绩的30%)确定档案专业。
第十七条语言:中学商务德语专业的英语语言必须为英语202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录取分数线,其他专业的英语语言不限。 中学公共英语科目为英语(入学后,除语言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和小语种备案的中学生不再单独授课)。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中学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同意并执行各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新规定。
第二十条备案结果查询和公示:通过市教育招生部门指定网站、学校网站,发送备案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新生入学后,中学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复试和资格审查。 发现中学生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款和捐赠新政策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中等学校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四川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管理部。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式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捐赠项目。 捐赠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根据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中学生捐赠基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中学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负责。
第七章 资格审查和发证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中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试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中学生发现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授予证书: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成绩合格的,授予广东农业工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位证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标准。学士学位的授予。 大专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8章杂项
第二十六条 中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以四川农业工程大学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新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新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工程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