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专科教育教学变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多样化培养体系,满足中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须要,结合《东北师范学院专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9-2023)》(东师校发字[2019]95号)和《东北师范学院2020年大专专业大类招生施行方案》(东师校发字[2020]24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举办2021级化学学类(化学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专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施行条例。
一、分流原则
1.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订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施行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尊重中学生个性发展,在中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中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根据第一学年选修课(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考试的课目)平均学分绩点(GPA)举办专业分流工作。
3.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充分考虑学科学术生态、专业布局、社会需求等诱因,做到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使大学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中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力求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东北师范大学物理系就业前景,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组织领导
1.创立数学大学专业类中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专业类中学生专业分流的施行方案、具体施行工作条例等,并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成员如下:
组长:马剑钢
副主任:王春亮、吉喆
成员:(排行不分先后)衣学喜、郭景富、张昕彤、黄继鹏、李兴华、王刚成、贾艳、董永军、王庆勇、李星喆、马秀梅
2.创立数学大学专业类中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争议处置小组,负责对专业分流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成员如下:
组长:李金环
副主任:臧丹、孟巍
成员:刘雨婷、荆鹏、李莹莹、穆丽文、王永辉
三、分流总体时间
2020年开始,数学大学试行大学内按专业大类招生和培养东北师范大学物理系就业前景,采用“1+3”模式:即中学生学习1学年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从大二念书期开始施行专业分流,后3学年进行专业学习至结业。我院将于2022年9月中旬前完成2021级大专生专业类中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
四、分流根据
1.专业范围限定根据
中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当初招生计划明晰囊括在本专业类内的各专业,即数学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三个专业。
2.专业人数确定根据
2021级化学学类专科生实际出席专业分流人数为133人。依照各专业的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诱因,经大学研究确定,化学学专业计划招收71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计划招收31人;材料化学专业计划招收31人。每位专业制定转到人数下限为26人。特殊情况下,经大学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同意,可将不超过实际出席专业分流人数的2%作为机动名额,对各专业接收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拟接收上限人数
化学学类
化学学
7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1
材料化学
31
3.专业投档排行根据
(1)中学生按照自己的志趣意向,选择志愿,按次序填写3个志愿。
(2)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中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原则:遵照志愿,根据中学生补报的专业志愿排序;同等次序志愿下,大学根据中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即第1、2学期)的选修课(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考试的课目)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行。大学按照中学生补报的第一志愿次序进行择优投档,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招收人数不满,在第一志愿投档的基础上,再按中学生补报的第二志愿次序进行投档。当第一、第二志愿都不投档,大学按照第三志愿安排所学专业。
(3)参与排行的成绩以中学教务管理系统导入的绩点分数为准。
(4)平均学分绩点(GPA)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5)假如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则以高等物理、大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作为依次投档根据。
五、分流工作注意事项
1.中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行在大学网站上进行公示。
2.“陆家羲数理基地班”学生不出席专业分流。
3.专业分流预分配结果递交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初审通过后,在大学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学备案。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外向大学专业分流工作争议处置小组书面反映,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研究决定后给与答复和处置。
4.若中学生未依照要求塞满3个专业志愿,其投档专业的最终结果须服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决定。
5.中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修改;步入专业后学习的中学生其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六.分流具体日程安排
1.2022年8月中旬,在大学网站上公布化学大学2021级化学学类专科生《专业分流施行条例》;
2.2022年8月中旬,在大学网站公示中学生第一学年(即第1、2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行;
3.2022年8月上旬,举行专业分流施行工作动员会议(线上)并面向分流中学生及父母进行专业宣传、介绍与咨询;
4.2022年9月中旬,大学完成专业分流工作,确定中学生的分流专业,专业分流名单在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学教务处申领学籍变动手续,原则上中学生专业分流后,根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成立班级,并根据中学生个人意愿,建议根据新的班级调整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七、其他
1.本施行条例仅适用于化学大学2021级化学学类专科专业分流工作,由化学大学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在专业分流工作施行过程中,涉及亲属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与回避。
西南师范学院数学大学
2022年8月25日
2021级化学学类专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学号
姓名
班级/教室
班/寝
平均学分绩点
手机号码
GPA排行
专业志愿
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专业志愿
第三专业志愿
一、本人已全面了解2021级化学学类专科生专业分流新政以及填表注意事项,经谨慎考虑,诚恳承诺:“本人自愿选择以上专业志愿!”
二、家长知晓并同意,本人和父母亲笔签名,不可代签。
中学生本人签字:
中学生父母签字:
日期:
注意
事项
1.所填专业志愿须是本人目前所在专业类内的3个专业:数学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
2.须确切、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班级、寝室、电话等信息;
3.专业名称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