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大学筹备招生委员会负责对高校招生计划编制、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和成绩、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
第十一条 高校招生备案领导小组负责中考备案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办(招生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高校督导办公室负责招生督导工作。
第三章 录取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必须参加原《全国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备案表。 进入学校后,中学生以英语为母语授课。 实施中考综合改革方案省份考生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艺术类专业(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类专业)、西藏中学班、新疆中学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考生的报考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备案的具体要求:
(一)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预批大专,文理结合,基础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灵活办学制实施的)。 报读本专业,须通过航空专业院校招聘复试鉴定、民航民航背景调查,并提前通过飞行职业心理测验。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录取分数从高到低入档。
(2)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三)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空情报):理工科类专业,学制四年。 应符合《民用航空人员复试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通过本专业考生基本身体要求:单眼裸眼视力不高于4.0,矫正近视力不高于4.8且框度不高于4.0小于500度,转氨酶正常。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无近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程等。
(四)航海工程(航海应用与规划、空中交通管制保障设施):理工类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5)智能交通专业:理工学院,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6)应用气象学(机场天气预报、航空公司天气分析):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7)大气科学专业:科学与工程,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8)飞机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底盘修理):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
(9)飞机制造工程专业(客机结构修理):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10)航空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 没有色弱和色盲。
(11)民用航空航天工程(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科类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
(12)民用无人机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
(十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民航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
(14)电气工程及其手册专业(民航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2023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
(15)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16)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营管理):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十七)货运工程专业(民航货运):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18)工商管理专业:大专,文理兼备,学制四年。
(19)市场营销专业:大专,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20)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大专,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21)应急管理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22)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考。 没有色弱、色盲,也没有触觉障碍。
(23)消防工程专业:理工科大专,学制四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考。 没有色弱、色盲,也没有触觉障碍。
(24)信息与估计科学专业:科学与工程,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2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2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27)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28)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理工科专业,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29)人工智能专业:理工科学院,学制四年。 全色盲和色盲。
(30)英语专业:大专,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中考语文单科成绩不高于110分,需加考英语口语。
(31)翻译专业:大专,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中考语文单科成绩不高于110分,需加考英语口语。
(3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专,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33)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专业,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招生要求详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23年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34)体育专业:专科,文理结合,学制四年。 只招收体育类考生。 女生净身高原则上不高于1.72米,女生净身高不高于1.65米。
(35)空乘专业:本科学历,文理结合,学制五年。 考生须提前通过我院组织的笔试复试,取得笔试复试合格通知书方可报到。
(36)民航安全与保障专业:本科,文理科,学制五年。 考生须提前通过我院组织的笔试复试,取得笔试复试合格通知书方可报到。
(37)飞机机电设备修理专业:理工科学士学位,学制五年。 原则上只招女生,不建议女生报名,无色盲。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特点,请参照各专业对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规划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总体规划,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规划实施,统筹考虑申请人数、质量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毕业生就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等激励措施,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更加公平的招生机会,和逐步提高中东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中考率,减少重点批次农村中学生。 保证完成中国大陆藏区班、山西内地中学班、新疆合作计划(预科转)、南疆单独计划。 上述计划纳入初中学年本科总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计划使用和调整:各市各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和选修科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或教育部公布的计划名额为准。考试院。 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大专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考生备案问题,控制专科生在线人数失衡。各地联考。 对于飞行技术专业的培养模式,学校有权与市招生考试部门协商增减方案,最大限度地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文件规则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阳光工程”面向高校招生。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艺、劳等综合评价,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到情况,确定转学比例和转学分数线。 备案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适当调整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承认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报送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省加分。文件。 如果同一候选人满足多个加分条件,则只取最高分(最高20分)。 享受新政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录取。 录取后,学校按录取分数线先后顺序对考生进行录取和撤回。 我校不承认任何降低招生的新政策。 对部分已实施中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应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招生备案新政策。
第二十二条 对普通考生的专业安排,在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复试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的原则进行分配。 score ,即从高分到低分。 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 如果录取分数已经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数,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数执行。 录取结果未显示省排序规则分数的,当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同分数排序规则录取和退学: 1.理科考生按物理分数顺序排序和综合艺术成绩; 2. 文科考生按英语成绩排序 3. 不分科考生按英语、数学、英语成绩总和排序。 各个科目的分数按顺序排序。
根据教育部、航空局有关规定2023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结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我校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档案按照各市-一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中考成绩从档次从高分到低分优先的原则,如果中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优先的原则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归档,直至招满为止。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参加志愿征集。 参加志愿征集的考生须符合我校中考要求。 同时,“中国民用航空招聘信息系统”中的“有效招聘申请”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 进阶考生如未达到所报专业意愿,如需进行专业调整,在未完成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安排。且符合专业备案要求专业,否则文件将被撤回。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排队、备案”的备案制度。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学生备案办法
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3年面向湖南、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等12个省市招生,其中四川、吉林、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陕西、重庆、贵州等11个省市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学校考试并通过考试;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以上,重庆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市级戏剧影视表演联合考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满足我院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方可报考我院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入档考生根据中考文化测试成绩(含新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遴选; 其他事宜详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23年民航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体能训练专业备案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复试通过,且考生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备案控制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进入备案的考生将选择最好根据自己的运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当体育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杂费和住宿费的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最新的杂费和住宿费文件执行,杂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七条住宿费为1200元/年。
第七章奖贷新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中学生,均可到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已在学生所在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中生)。 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主要包括: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社会类(航联奖学金、中国航空出版社奖学金、启航客机奖学金、波音奖学金、空客奖学金、飞行奖学金); 大学优秀中学生奖学金。
第八章登记
第三十条 新生应当持备案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效护照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在报名日期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街道、乡镇、地方航空招聘办公室(飞行技术专业中学生适用)为我院中学生提供事假,事假一般不超过两周。 擅自事假或者事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除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试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注册为学生。 对不符合录取复试条件的,学校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任何人为谋取私利而渎职,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飞机停飞、安置和专业变更
第三十一条飞行技术专业的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止飞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转入相应的地面专业学习。
第三十二条 飞行技术以外专业的中学生,学校根据社会就业需要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 符合专业要求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申报专业。
第10章中学生结业
第三十三条 发证:具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中学生,在允许的学习期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准予结业并毕业。获得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结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和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证书的中学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十一章招生监督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本单位招生责任制和问责措施,努力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候选人。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备案工作,也未缴纳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对影响我院声誉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热线:-。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历年招生工作规章、手册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