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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摘要)
各市(含辛集、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纬考办发[2023]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纬人才发[2023]80号),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4月13日、14日、20日、21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
(1)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合作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发〔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有关要求,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符合相应报名条件并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可直接报考高级职称考试。 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以一线为重点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2020〕10号)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请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待遇。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社区护理中级技术资格考试。
(五)2024年报考的考生,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年限应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原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在原专业类别工作满2年。
报考条件中关于专业资格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在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的资格或学位。计算工龄时,从事医务、护理专业活动的,自取得专业注册时起计算;取得护士、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时起计算。
(六)自2024年起,按专业内容将职业病并入内科,将结核病并入传染病科,将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科,将计划生育并入妇产科、泌尿外科;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专业,所有护理专业考试均增加中医内容。目录取消中医护理(初级、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对未列入目录的健康管理、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将继续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评估或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确认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301至365、392专业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2024年护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时提交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203、368-373专业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证书。
(8)医学、护理、技术三个专业类别的学生,可以在同一专业类别内转专业;三个专业类别之间转专业,须取得现岗位要求的学历要求,从专科开始报考。转护理专业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可以转医学、技术专业,转护理专业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原注册专业转为现专业,在原专业工作年限从转专业时起计算。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主、辅专业)各科目及格分数不得合并计算为同一专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已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时,须确保证书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初级师范、中级)、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相关专业时,2023年已通过科目成绩予以保留,实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门科目者,视为考试合格,发给2024年报考专业资格证书。
(十)各市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要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签发办法》(国办发〔2018〕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签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要求,做好港澳台居民及持有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十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通过标准的通知》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科目通过标准均为60分。
二、注册管理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需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网上缴费四个阶段完成报名全过程。各市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系统》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未设立报名点,考试管理工作分别按照石家庄市、保定市工作方案开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开展:
(一)网上预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1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在线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用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次修改保存后,将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凭最终验证码打印《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2023年12月2日至15日,各市可根据本地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接受个人和单位报名,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于1月12日前完成初次报名资格审查。
针对2024年考试报名,我省将开放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报名信息与上一年度完全相同的考生报名时将自动确认,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历史考生信息变更的,将导致自动确认不成功2024年护师报名时间报名入口,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按现场确认时间要求到现场完成确认,待考区(省级)审核完成后方可正常缴费。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见附件5)。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市需对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打印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请考生签字确认。确认表是报考人员有效报名的最终凭证。各市要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现场确认时间、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各市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须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须经主考人签字盖章。今年将进一步加强考区(省级)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以作弊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现象,对涉嫌违反纪律、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中央、省属驻石单位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时须选择石家庄考点。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网上报名表内容及上传的报考人员报名照片进行核实,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专业证书复印件须经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址:石家庄市怀安西路48号,咨询电话:)。
(四)考生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缴费方式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考生在考区(省级)完成报名资格终审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缴费工作。提醒考生网上缴费开始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过程中,可按系统提示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报名进度信息。
(五)报名信息修改。各市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和审核考生报考专业、科目修改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
(七)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日至4月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
四、考试实施
(一)护理(师)专业低年级考试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本
4 月 13 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 月 14 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其余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本
4 月 13 日至 14 日;
20 和 21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3)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的考试时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等高科技作弊行为,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个人物品(手机除外)放置于指定位置,关闭手机并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结束后考生入座。所有考生入座后,监考人员将比对考生人数与手机数量(注意一人多部手机的区别),对声称未携带手机的考生进行核实和询问,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管。各城市应为考点配备充足的手机容器(信封、挂毯等)、搬运金属探测器等考试用品;尽量增加考试机间距,相邻考试机应加装间隔挡板、防窥膜等辅助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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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后相关工作
…
(二)成绩公布。中国卫生人才网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和有效证件号码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军队卫生人员体检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不实行网络报名。团级以上单位负责组织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资格审查。
(二)报考资料交接。团级以上单位须于1月3日至9日期间派员持介绍信到考场办理军人报考资料交接和考试费用缴纳工作。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报考资料确认回执上签字确认。同时,各市将报考统计表等资料留存备查。
(三)准考证印制。各市须于4月2日至8日印制本辖区军人考试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试前集中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军队卫生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军官证、警察证、文职干部证、文职工作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不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
(五)结果发布。军队体检人员体检结果不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通知、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队人才保障中心负责。
8. 考试费用
根据冀价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采用纸笔答题方式的科目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55元,采用人机对话答题方式的科目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75元;报名费为每人每科目10元。
…
10. 其他
2024年机考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系统管理员培训、模拟练习等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各城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考场安排,组织培训和模拟练习。对涉及考试工作的相关资料,各城市要有专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管理系统下载。
请各市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表》(附件4)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加强监督纪律,完善考试服务保障,确保2024年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