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及概况
2.学校代码:13594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5、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五范路69号
六、学校简介: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 学校秉承“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校训,坚持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理念和“以人为本、贴近实际”的办学理念。市场、突出特色、强化就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综合性本科生。 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建设现代教育教学、实验实践设施和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河北地质大学学费,为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招生组织
7、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从普通专科生到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办理普通副科生到本科生的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八、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制定副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官方网站(网址:)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如下:
4. 入场规则
九、学校普通专科至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0、普通考生和持注册证的原专科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学本科招生规定。 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必须符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项及各项标准。 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进入各专业、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河北地质大学学费,按照考生喜好顺序录取。 专业与专业之间不会有等级差异。 若多名考生按照备案规则计算成绩相同,则顺延录取。 。
十一、退役大学生、军人报考人员,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及格分数线。 进入各专业的考生将按照按照录取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照考生的喜好顺序排列。 根据在校成绩、服兵役表现等录取,不存在专业分差。 若多名考生按照备案规则计算成绩相同,则顺延录取。
5、其他
12、被录取的普通本科生应按我校要求持相关证明按时到校报到。 入学前应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因故不能按期毕业的,取消其本科升学资格。 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录取程序及程序、录取资格、必备学历等。 审核通过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注册。
13.普通专科至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经学校批准毕业。 ,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 学历认可的专科学校颁发的本科学位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4.在校学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与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