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
正中级职称:校长护师
副中级职称:副校长护师
高级职称:主管护师
中级职称:护师
护士资格:护士
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细则规定具备下述条件者可晋升为司长护师:
1.精通专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把握国外外专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汲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西医毒理论,对精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把握专科技术操作高级护理专业,解决专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把握一门以上外粤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专著;
3.擅于指导专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中级人材;
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评(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依照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扩充资料
书记护师的主要岗位职责:
(一)在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领导下高级护理专业,指导专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护理教学工作。
(二)检测、指导专科危危重病人护理计划的拟定、护理举措的落实及疗效评价。
(三)了解国外、外本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依照该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升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运用以人为本的整体观念,将先进的护理理念运用到日常护理工作中。
(四)主持大专护理业务查房,提升全科护理业务水平。
(五)出席诊所有关护理缺陷的讨论、鉴定工作,并提出整改举措。
(六)指导护理专科生及大专生的临床实习,承当课程讲课、临床带教、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在职护士的业务学习及举办护理科研,承当对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培养。
(八)对全院护理人员结构、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护理科研课题、护理技术革新的工作(摘自医学敎育网)。
(九)配合《医疗车祸处理细则》的施行,对护理人员进行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工作。
(十)每年起码撰写护理科研论文一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校长护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