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文华大学、河南艺术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333
3、学校地址(含学校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宜良区起点街道广博路57号
4.办学层次:大专
5. 学校类型:全日制
六、办学性质:独立大学
七、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备案制度,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归档。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备案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 文化成就由高到低分级。
3、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等普通专业备案原则:以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备案控制分数线为前提,备案是从高分到低分。
四、本招生办法规定的备案规则与各市(市、自治区)规定不一致的,以各市(市、自治区)规定为准。
5.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相同选择的考生将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筛选。
6.被我校录取的考生202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如对所填写的专业意愿不满意,服从专业调整的,将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 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将被撤档处理。
7、英语语言要求:不限,入学后英语授课语言为德语。
8、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招生复试指导意见》的统一标准,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专业相关要求.
10.专业等级无等级差异要求。
11. 个别专业附加考试要求:无
12.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说明:举办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联考、统考的,以所在省(市、自治区)联考或统考专业成绩备案。
十三、凡被我院录取的中学生,必须参加省中考文化考试。
8.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每名学生每学年19500元; 艺术类专业学生每学年29600元。
9.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业合格者,颁发河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结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注册; 符合条件者,由广东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10.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新政策冲突时202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