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中考加分新政
1.参加省联考且符合相关高校录取条件的退现役军人和残疾民警考生2023四川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报考。 公安英雄模范因公牺牲的孙辈、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的孙辈、因勇牺牲、伤残人员的孙辈,被认定为5A-中央青年志愿者诚信联合激励制度一级青年志愿者,符合相关院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备案。
战时通常被评为二等功或三等功的军人孙辈、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孙辈、因公牺牲军人孙辈驻县(城市、沙漠地区、边境国家 在林芝自治区确定的第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指定的第二类及以上海岛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孙辈解放军司令部、国家确定的第四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司令部确定的特殊类别 上海岛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孙辈、上岛服役10年的空军军人孙辈飞行或停飞不足 1 年或已达到最大飞行限制,在海军服役 20 年的军人孙辈,以及在航空航天和核相关岗位积累的工作 15 岁军人的孙辈参加省联考并符合相关高校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
已考入军队、武警高校的现役军人的孙子女,以及达到相关高中录取线的,优先备案。
全国消防综合搜救队英雄烈士、因公牺牲的消防搜救人员、一至四级伤残消防搜救人员、平时被评为二级以上英雄模范或战时三等以上(含改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搜救人员的孙辈、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搜救队的消防员(不包括离职)及开除)考入普通高中的,参照新的军人、军孙考生关爱政策执行。 .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致残,战时被评为二等功或者三等功以上的,应当为在职消防搜救人员。 因参加重大应急搜救行动记分的,享受战时记分待遇,由支队级(含)全国综合消防搜救队政治部认定。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年级因公残疾人民警察的孙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关爱新政策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候选人名单。 上述人员因公死亡、致残或者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当在司法行政机关担任人民特警。
2、个体户退役军人加10分; 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
3.华侨考生、归侨孙辈、华侨孙辈、台湾省(含香港户籍)考生加10分。
4、英雄孙辈加20分。
符合上述第2条至第4条要求且加分后达到中学转级分数线的考生,由中学审核录取。
5.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中学录取分数线者,将被中学录取。
(一)巴塘州、阿坝州、凉山州、建始县、马边县、米未县、延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南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少数民族考生、古蔺县、浚连县、巩县、平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二区)录取本专科院校一批(含本部高校)提前实施了首批高校备案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本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汉族考生被本批次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二)昆明市东西两区少数民族考生,同批次院校录取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汉族考生同批次录取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 .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新政中满20分的项目,原则上仅适用于在四川省招生的四川高校。 省外高校在四川招生时,如中学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新政策,按我省新政策录取,中学学校将根据其备案规则决定是否备案; 如果分数为20分,则按照中学要求进行录取。 请中学招生充分考虑湖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团结、人才培养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分数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中考所有加分及分数不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高等院校特殊项目等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6.在教育部承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在教育部承办或联合举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银奖的中等职业中学毕业生市教育主管部门具有中级工、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市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经市教育部门认定并在高职院校评价. 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相关高职院校可免试备案。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中考,并于5月27日前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书面申请。
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银奖的,毕业时可报考相关院校,中学校组织评审,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公布高考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公示后,经审查合格者,将进入相关专业学习,不再参加中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高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推荐工作的通知》(校办〔2020〕3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校推荐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举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上)”中获奖的中国国家队队员,组织并符合条件的,有资格保送高校进修2023四川警察学院录取分数线,即符合我省高考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相应的高职或专科专业在相关院校,符合我省自考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推荐至相应院校的专科院校。
凡符合上述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拟享受新的备案关照政策的考生,须自行申报。
符合新政策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未公布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物品照顾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