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2022-2023年在北京市专科学校招收特殊类型高中生、港澳台侨等优秀初中一年级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省统一考试;
2.非中考综改省份仅限理科考生,中考综改省份考生选修科目必须包括“物理”;
3.中考录取分数线达到学生所在省份同学科首批专科批次最低控制线(合并专科批次省份和综合改革省份)中考成绩线不得高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成绩线);
4.一年级所修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必须及格(不包括复试),成绩单的平均绩点(GPA)不高于满分的85%;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复试要求;
6.无违规违纪行为,经所在院校同意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23 年,计划招收最多 12 名学生作为借款人。 招生专业信息如下:
大学
主要的
计划数
复检要求
土木工程大学
地质工程
0-4
海洋与月球科学大学
海洋科学
0-4
化工大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4
色弱色弱者不予登记
3.注册
1.在线申请并在线上传申请材料
5月12日至16日,考生可登录深圳市高校转学生统一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申请平台”)。 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非常提醒:考生最多可补3个专业志愿,预报期在考生补充志愿范围内,不再做任何调整。
2.在线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
(一)考试申请表(统一报名平台复印,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教务部门印章);
(二)载有个人信息的《2022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档案新生核对表》(即《考生招生查验表》)(须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的私章);
(三)本单位提交文件通知;
(4) 在校第一学期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不要死记硬背网上报名号和密码,方便复印准考证、查看成绩和预填成绩等信息。
本次申请无需寄送申请材料。 考生须按要求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上传至申请平台。 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进行扫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上传不完整、不明确的报名材料2023新疆大学录取分数线,视为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实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申请人确认的申请信息在审查和备案阶段不予变更。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错误的网上报考信息、填写虚假信息、上传虚假材料等作弊行为而未能参加考试或被备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资格初审
5月17日起,考生可在统一报名平台查看资格预审结果。 5月24日起,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统一报名平台下载、复印《转学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5.考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科目为高等物理(总分100分)、大学外语(总分100分)、大学数学(总分100分)。 考试参照我校大一新生相关课程学习要求进行。
考试日期:2023年5月27日(周六)。 考试地点:北京市长春路1239号复旦大学长春路分校。 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门票为准。
考生凭《转学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学生证参加考试。 使用时不得涂改《转学生准考证》正反面。
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通过统一申请平台发布。
六、预备案的原则和程序
1.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各科考试成绩合格(≥60分)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根据录取结果确定入选考生。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量的原则。
入选人选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的报名人数制作专业预档候选人。 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未达到职业意愿且不符合招生专业复试要求的入选考生,不予录取。 由此产生的差距将不再被承认。
划定选拔分数线,当高考考生在专业预报过程中总分相同时,按高等物理、高等数学成绩顺序进行处理。 .
2.预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和体检表寄至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我校将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
3、预录取名单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复旦大学专科招生网公布。 公示结束后报北京市教委备案,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预备案通知书。
4. 预选档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预选档案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我校将汇总报名情况报北京市教委。 初审后通知中学生所在院校办理相关手续。
5、预报考生来我校报到时须提交原学校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单(加盖中学教务部私章)。 如未提供成绩单,则不符合本指南1、4的要求。 提出要求的,将取消该候选人的预备案资格。
6、预申请考生在即将取得复旦大学学籍前,如违反《同济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及复旦大学其他规章制度,将取消转学生资格。
七、转学生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取得我校大专生学籍。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转学生杂费和住宿费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中学生相同。
2.转学生不享受复旦校区转专业新政策。
3.借款人在原院校修读的课程和学分,可由我校对应高校按照自行制定的办法,通过初试、笔试、面试等方式确定。 根据鉴定结果,可要求中学生修读相关课程。 如果需要更多的课程,中学生将被分配到下一年级学习。
4.转学生取得学籍后修满转专业所需的全部学分,并通过我校大专学历资格初审的2023新疆大学录取分数线,发给我校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中学生,将获得我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八、监督机制
为保证借款人试点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转学生招生过程中接受中学招生督导组和社会监督的严格监督。 整个考试都有录像。 中学督导部邮箱:.
九、附则
1.考生不得伪造相关证件等变造行为。 一经发现作假,将取消其应试资格、预报资格或学籍。 同时,相关信息将通知考生所在学校。
2、我校不为借款人的招生和遴选支付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借学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
4、本手册由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