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单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英语、职业适应性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中任意一项成绩为零分,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成绩为零分在职业适应性测试中得分者,不予备案。
(二)个人招生备案规则
1.首先,免试考生应备案。
2.免试考生提交档案后,按照同专业类考生成绩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重大选择; 未报读第一专业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开始按顺序录取。 某一专业名额未满的,调整对象按专业名额调动; 不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不予备案。 成绩相同者,根据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汉语成绩择优录取。
3. 老兵招生专业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备案规则综合评价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选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未满额报名的第一专业志愿,按顺序录取第二专业、第三专业考生; 如某一专业尚未报到名额已满2023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调整对象的考生将根据专业空缺情况进行调整; 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考生不予备案。 成绩相同者2023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综合素质测评、高中及格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计划调整原则
可根据生源情况、专业发展情况和办学实际,调整采用单项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如果专业生源不足,剩余的计划可以转其他专业。
未完成的单项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转入2023年春秋季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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