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公室)、西安教育考试中心:
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月两次举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8]238号)精神,现现将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事务的有关事项通知给你们。 如下:
1. 注册
(一)注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教育程度,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上半场
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
付款时间:3月5日8:00至3月12日18:00
下半场
报名时间:9月5日8:00-11日18:00
付款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或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开“自学考试”栏目,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门户”,详细阅读自学考场规则、违规处理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然后按照流程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和付款。
1、首次报名考试的考生应在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天内进行网上报名、拍照、收集信息、确认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登记号(可打印)。 考生可凭预登记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拍照、领取身份证信息,并确认信息。 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考生凭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按照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当前考生无需报名、拍照即可参加考试。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但报考后须到报考的市(区)考试中心申领《准考证》再次。
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缴纳报名费每科26元。 所有申请费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考生须于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后一日内缴纳费用。 注册完成即确认付款成功。
只能使用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进行支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未持有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四)考场布置
1.各市(区)考试机构应在报名截止后10日内完成考场安排、试题统计等工作。
2、每个考场(标准考场)30人。 为了节省成本,不同科目的期末考场可以合并。 合并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门课程。
3、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自行打印考试通知。
2. 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3日、4月14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下半年:10月19日、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三、接收试题、提交试卷的时间及要求
(一)领取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
下半年:10月17日
(二)试卷提交时间
上半年:4月15日
下半年:10月21日
试题、试卷的运输和交接严格遵循《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教考[2014]2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英语作文,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考试安全。
确保国家考试安全稳定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 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各市(区)要始终把维护考试安全稳定放在第一位。 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大、层层负责,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场和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国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联管工作机制并积极加强与公安、保密、非委、宣传、卫生防疫、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认真部署落实,大力营造良好的审查环境,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排查安全隐患,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严格考试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措施到位。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考点设置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所有考试必须在公立学校的标准化考试中心安排。 确保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 各考点必须提前维护视频监控设备,以保证视频图像质量。 考试时,整个考场必须录像,录像必须保存半年以上。
按照规定严格选拔和录用考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教育以及安全保密、考试管理、操作流程等考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考试人员素质。提高法律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通过高科技手段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作弊能力。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各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和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考点必须设置考场至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 监考人员收到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 整个过程必须在考点相关考试人员的监督下。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各市(区)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头等工程”。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对地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全面负责,加强监管。 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和分发区域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区域无盲点且全覆盖。 使用过程中必须记录整个过程。 考试前,必须配合当地公安、保密部门对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进行严格检查。 严禁将不符合标准的试卷存放在密室。 试卷保存期间,每6小时回放一次保密室监控录像,并立即回放试卷发放地点的监控录像。 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对监控录像进行定期回放和检查,并制定《自学试卷存放分发及监控录像回放记录表》(见附件)。 监控录像及回放记录表由市(区)检查机构保存。 视频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并接受省内抽查。
(四)严格考试纪律,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各市(区)要加强对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廉洁教育。 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九),并与考生签订诚信协议考试承诺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将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的,给予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取“人防与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和考生携带物品的核查。 同时,将对所有考试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测(手机、相机、摄像头、扫描等设备)。 利用无线信号检测、屏蔽等手段,重点预防和打击考场内外利用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作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试中心必须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热线,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由市(区)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继续收集考生笔迹信息和筛选报名数据。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各门课程考试考生笔迹信息将被采集。与合格的课程成绩一起记录在考生的考试状态档案中。 。 考生必须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2018年考试中,仍有部分考生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信息陕西考试信息网,导致考试成绩无效。 请各市(区)要求监考或派专人核对,督促考生完整、规范填写。
每次考试前夕,省内都会发布教育部提供的报名资料筛选信息。 请各市(区)考前一一联系考生,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 同时,考试过程中将加强身份核实和筛查。 、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避免代考。
(六)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应急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 考试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情蔓延、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安全突发事件等情况,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理陕西考试信息网,确保考生人身安全,考试人员和考试安全。
(七)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市(区)要做好考试期间执勤安排,加强对执勤情况的监督检查。 从收到试题到考试结束后交卷,必须在每天18:00之前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029-)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试卷安全状况; 考试期间,每次考试结束后,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029—)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考试实施情况。 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尽快直接向省考试管理中心和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自学试卷存储分发及监控录像回放记录表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9 年 1 月 24 日
附件【附件:自学试卷存放及分发监控录像回放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