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试中心:
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原则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
1.报考初级(专科)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药师(技术员):具有全日制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级(教师)职称条件
1.药师(技师):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护士: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实践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实践工作5年以上。
3.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1、主治医师(临床、中医、口腔):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实践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实践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实践满4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实践满6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实践满7年。
2.主任医师(公共卫生类):具有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满2年;或具有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满4年;或具有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满6年;或具有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从事公共卫生实践活动满7年。
3、主管护师:具有博士学位,并注册执业护理;或具有硕士学位,并注册执业护理满2年;或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已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从事护理工作满4年;或具有大专学历,已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从事护理工作满6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已注册并取得护士职称,从事护理工作满7年。
4、主任药师(技师):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取得药师(技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取得药师(技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或大专学历,取得药师(技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或中专学历,取得药师(技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
计算工龄时,从事医疗、护理实践活动的,从取得专业注册时开始计算;取得护士、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时开始计算。
2.2024年报考人员,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日期及从事本职业年限应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专业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并须符合省教育卫生厅相关文件规定。学位与学历具有同等效力。
(1)申请执业医师资格专业的,须提供医学专业学位(不含基础医学)。
报考临床医学检验学中级资格(代码352),后续学历可取得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资格。
(2)申请需要护士专业资格的项目的申请人应提供护理或助产学学位。
(三)报考药学(中药)专业的,须提供药学(中药)专业学位证明(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初次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的申请者,须提供医学技术或医学基础学位;医学技术学历要求较低的申请者,须提供医学技术或医学学位。
如果您首次申请验光技术,您应该提供验光学或验光技术学位。
(五)参加卫生系列同级别资格考试,应当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证明。
3.自2024年起,按专业内容将职业病并入内科,将结核病并入传染病科2024年年护师报名时间,将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科,将计划生育并入妇产科、泌尿外科;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专业,所有护理专业考试均增加中医内容。目录取消中医护理(初级、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2024年年护师报名时间,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4. 申请有执业类别要求的专业,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报考妇幼保健专业(专业代码364)的,执业类别可为临床或公共卫生。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人员,可选择报考营养学中级资格(专业代码382),所取得的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营养学高级资格的依据。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变动的人员,须在变动岗位后满一年,方可申请与其现任岗位同等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在现任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只能报名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01年以后未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未达到国家考试合格标准取得地方初级、中级资格的人员,转入我省工作后须报名参加同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申请或晋升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5.具有全日制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执业实践的人员,可直接报考全科中级职称。
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升格为二级医院并参与“六位一体”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护士,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社区护理专业。门诊(所)、医务所、农垦、学校、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全科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专业。
报考全科医学、中医全科医学中级资格的,注册范围须包含全科医学;报考中西医结合中级资格的,注册范围须包含中西医结合或参加省级“西医学中医”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6.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及以前入行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2023年参加过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考试、2024年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暂不要求此项要求。
根据《江苏省院前急救发展“十四五”规划》,在院前急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尚未建立前,院前急救机构医师晋升中级职称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可直接报考,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待遇。
8.2024年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护理专科(师范)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4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至15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完成注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各地级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3)网上支付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逾期未缴纳费用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报名。
九、现场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1)《申请表》一份,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卫生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五)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动工作证明。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专业需具备专业资格的,须提交医师执业资格证或者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外院校的学历(学位)须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军队离退休人员还可提供《军队离退休干部审批报告表》。
3.资质要求较低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如参加同一考试,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提交原岗位和现任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单位应提交《医疗机构注册许可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1份)。
6.申请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已通过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材料。
(七)去年已通过我省部分科目考试、报考同等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和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各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录:
1.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 卫生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