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风度、思维品质等基本素质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政发〔2012〕23号)要求,现就2024年上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及考试须知
(一)考试当天,考生须提交《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详见附件1)。如因考生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导致面试、认证等后续环节无法完成,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师函〔2020〕5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申请条件
1. 访谈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遵守法律法规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被取消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准报名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准报名考试。
3. 通过笔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科目通过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本地户籍的社会人员(包括就业、失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包括就业、失业人员)。
注: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是指2013年6月30日前签发的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号码以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持有暂住证或正在办理登记手续人员不得申请。
3、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三(含大三)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四(含大四)以上学生、中专、高职高专最后一年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未将户口迁到本市的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4.具有本地户籍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学历要求
报名人员须具备《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学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取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取得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6.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请参阅上海市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
3.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站: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2日10:00至2024年4月13日24: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栏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相关事项:
(1)考区选择:自学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型、面试科目,并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2)凡通过所报考类别全部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设有判断考生笔试成绩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应聘人员须按照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应聘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再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拍摄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需露出考生头部及上肩,背景需为白色背景(背景无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建议使用、绘图、、等工具对照片进行裁剪、压缩)。
照片样本:
此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使用,考生应慎重选择上传的照片,未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将无法确认报名信息。
(5)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请联系教育部教育考试管理中心,邮箱: ,电话: ,人工客服时间:8:30-16:30,智能客服时间:全天。
2. 报名信息审核及现场预约确认
本次面试考生报名信息将进行网上审核。
报名完成后,截至2024年4月15日20:00,报名页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页面显示“待审核”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请在2024年4月15日20:00至2024年4月19日13:00之间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到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三)现场确认(截至4月15日20:00,报名页面显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计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排队现象,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前往您的预订凭证上的地址。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2)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复印件。
(3)现场没有停车位,请勿驾车前往。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下载面试准考证
完成现场确认后,考生应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登录中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信息。
报名流程图见附件3。
四、面试时间
2024年上半年面试时间分别为: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5月12日(星期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注:考试日期、时间段、考点由教育部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2024年教资报名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5. 访谈主题及提纲
1. 访谈对象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法制、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科目。
3、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法律、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
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2024年教资报名时间,共17个科目。
4.中职文化类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普通高中相同,中职专业类科目和实习指导类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按考生专业选择。
注:本市暂不开展“小学公共科目”科目考试。
(二)访谈提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文化课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职业学校专业课、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详见附件4)。
六、面试方式和程序
1. 访谈方法
1、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教(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方式进行;
2、考生面试及试教过程必须以“试教”形式进行,采用“教学汇报”形式者不予加分。
(二)面试流程
1、等候考试。考生须携带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照片无效)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考试中心,进入候考室等候考试。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面试题库系统按照安排随机出题(幼儿园学生从两道随机出题中任选一道;其他学生随机出一道),然后工作人员打印出题目清单,传递到备考室再分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考试题库编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为20分钟。
注:职业专业课教师资格、职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科目,以及初中、高中及职业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备考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机考形式),再进行下一道20分钟的教学设计环节。科目考试试题共50道题,包括通用题(20道)和专业题(30道),均为单项选择题,科目考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的30%计算。
4、回答规定题目。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面试房间,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题目,考生在5分钟内作答。
5.试讲(或演示)。考生应按照制定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将针对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及考试题目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回答。答辩时间限制不得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将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通过面试考核软件系统提交分数。
注: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认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认定和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认定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个科目的面试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的70%。
7. 面试项目
教师资格考试各阶段面试项目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与中学教师面试项目相同):
序列号
幼儿园老师
小学教师
高中老师
访谈项目
访谈项目
访谈项目
职业意识
职业意识
职业意识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外表和风度
外表和风度
外表和风度
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思考品质
思考品质
思考品质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技能和技术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评估与反思
教学评估
教学评估
8. 面试成绩查询
自2024年6月14日10时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缺席”三类。
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师范学院申请复核。复核仅查看考生考试信息及成绩统计,不审查面试评分及复核过程。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咨询原因等信息。上海师范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当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实参加考试。
考生如有违反纪律、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作弊者,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三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考生(包括跨省市考生)以伪造证件、证明、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0.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证明
1. 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可根据需要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打印“网络版”考试证书,有效期以考试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注:核对资格证书时,考生仅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无需输入“准考证号码”信息。
2. 教师资格申请
凡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于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密切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申办流程公告(根据工作安排,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略有调整)。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每年上、下半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站式服务系统”申报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