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审办[2022]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发[2022]95号)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1]51号)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关爱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通知》相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 23号),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注册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级职称。 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突出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一线医务人员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重点关注一线的通知》落实《医务人员保护、关爱、关爱措施》(国发电[2020]10号)贯彻执行。 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仅享受1次政策折扣。
(三)2023年应聘者,其学历或学位获得日期及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现职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在当前职位工作至少 2 年。
注册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大学毕业学历或学位。 计算工龄时,从事医疗、护理等职业活动的,从登记时起计算; 取得护士、药师、技师等职称的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取得相应资格时起计算。
(四)2024年起,职业医学专业并入内科专业,结核病专业并入传染病专业,职业健康专业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并入公共卫生专业。按专业内容分别为妇产科、泌尿科专业; 将中医护理纳入护理专业,各护理专业考试相应增加中医内容。 专业类别有中医护理(初级、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 )将从目录中删除。 相应专业的申请者应提前做好报名计划。 健康管理、中西医结合等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通过审核确定。 具体申请方法按照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程序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由自治区统一。 组织审查。
(五)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301至365、392专业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时提交相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申请专业代码203、204、368-374专业的,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注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六)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士,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以参加具有中级技术水平的全科医生培训。提前一年获得卫生专业资格。 医学专业类别考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作进一步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进入基层医疗机构。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卫计发[2016]228号) 、儿科医生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申报)。 具有较高的职称。
(七)按照《护理条例》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参加2008年至2010年初级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全部四科合格,或者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试行规定》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单位可以直接聘用。护士等专业技术职务。
(八)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凡升必降”制度的要求,按照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凡升必降”制度的指导意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宁卫计发[2016]67号)、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区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2023年申请医师中级职称须具有基层单位服务经历合计6个月。 申请人须填写《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登记表》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考核表》(附件4、附件5)。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服务经历,并抄送各资质审核点。 作为必要条件之一。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 连续两年考试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不同专业(含主修、副专业)各科目的及格成绩不得合并计算为同一专业。 已参加部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保证证书编号一致。
报考中医护理专业(初、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专业类别的人员、363)2023年部分科目通过的,2024年申请其执业范围内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滚动管理。 两年内通过四门科目的,视为合格,颁发2024年所申请专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初级护理(师范)专业考试采用纸笔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药学(本科)等118个专业采用人机交互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各专业、科目的具体机考时间请参见准考证。
三、报名方式
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支付”三个步骤完成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具备所需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区直考中心考生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自治区医疗卫生协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考生)到选定的考点确认报名资格。 具体确认方法参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方法及确认程序》(附件2)。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5日。
2、具体确定的考点地点为:
(一)区直检中心:自治区医疗卫生协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丰区清祥街120号3楼)
(二)银川市医学会(银川市金丰区镇水巷179号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23会议室)
(3)石嘴山市考点: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二楼(培训中心北门以上二楼)
(4)吴忠市考点:吴忠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14号窗口
(五)中卫市考试中心: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卫市行政新区利民街3号)
(六)固原市考试中心:固原市行政中心2030室
(三)资格审查
各考点、考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
(4)网上支付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用,并登录中国健康人才网(网址:)进行网上支付。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每科每人70元的考试费。 网上缴费期限为2023年2月17日至28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门票打印
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4月6日至23日登录中国健康人才网考生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审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参加2023年卫生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