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招生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成立硕士学位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学位课程复试和招生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程序和基本规范。
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位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复查并组织实施。 整个复试过程,将指派专人记录(存档)考生复试情况,整个过程将同步记录并记录在U盘上。 书面材料和U盘将在复试后移交给研究生院。
二、复试录取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材原则。 积极探索和遵循高素质人才选拔规则,采取多元化考试方式,保证生源质量。
(二)坚持综合考核原则。 考核在全面考察考生基本道德、智力、身体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坚持客观评价原则。 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的考核必须有量化的结果。
(四)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各学科招生计划
类别
主题代码和名称
是否接受调整
预计接受转账的人数
主要的
学位
学科教学(数学)
是的
一些
学术的
学位
数学
是的
一些
注:接受转让情况以转让系统及转让公告为准。 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整指标。
4、复审资格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2023年硕士学位复试。
(一)第一志愿候选人
报考首选学科教学(数学)和数学专业且符合佛山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学科复试人选:首选网上考生总分从高到低。 列表。
(二)转学生
1.根据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学位点调整复试考生选拔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系统选拔调整考生。 转学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转学,并参加复试(根据转学生来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地址,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上一批复试未通过者,考试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复试)。
2、转学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有效我校(逾期入学视为放弃)。 未在调整系统中登记并确认的调整无效。
3、转学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转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统一考试科目也应相同。
5、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选,不得调入其他项目领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普通计划,无“退役大学生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项目并申请转普通项目的考生,须符合A类领域相关专业学科类别(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休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学。
6、其他转学要求以学院发布的转学公告为准。
7、符合调整条件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服务系统提交调整申请,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有效(逾期答复或不答复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 复试时间表及须知
(一)复试时间
2023年4月12日 - 2023年4月13日(星期三、星期四)
符合转学条件并愿意转学的考生,可自系统开通之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填写第一志愿转学申请在我们的学校。 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书。 考生须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超过期限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报名及复试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报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基础实验楼206B室。
考生须报名参加复试并审核材料。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信息。 注册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1.应届毕业生
①完成注册后的学生证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 初试准考证及初试成绩单(或燕赵网成绩查询截图)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并须考生签字)。
2. 往届候选人
①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 初试准考证及初试成绩单(或燕赵网成绩查询截图)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并须考生签字)。
如能同时提交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评价、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可一并提交。
评论:
1、学历(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教育部学籍在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报告等)。
2、无论是否被录取,所提交的材料均不予退还。 逾期报到、逾期提交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录取。 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录取后,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 如发现不实,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复试前扫描或拍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考生准考证号+姓名+积分政策”“姓名”将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学位项目联系人邮箱: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按规定给予加分。
(三)复试安排
1.专业课程基础测试
时间:2023年4月12日
地点:佛山科技大学(江湾校区)
2、综合面试
时间:2023年4月13日
地点:佛山科技大学(江湾校区)
3.同等学术能力的附加测试
时间:2023年4月12日
地点:佛山科技大学(江湾校区)
(四)公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统计和核实,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一般会在48小时内公布; 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在佛山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网站公布。
(五)转学考生须在转学服务系统中完成“待录取”确认
转学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书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书。 逾期不补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放弃名额但复试合格但未录取的考生依次录取。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服务系统被确认为其他院校“等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回我校入学。
生源不足的地区将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 如果学校在生源充足的地区发布新的指标,将优先考虑上一批复试通过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若无代课学生,则重新安排复试时间。
(六)体检及网上提交体检报告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拟录取考生应在复试后20天内将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发送至学位点联系人电子邮箱。考试。 体检结果命名格式为“拟录取专业代码、名称+姓名+体检报告”(录取后原件交学院留存)。 学生入学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评价与政治思想状况对应关系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主要考核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
考核方式:复试阶段采用面试和“函授”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地址,考生应尽快打印彩色政审函、转学函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后30天内提交实际表现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将PDF或JPG格式的信息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金老师:)。 邮件名称为“准考证号+姓名+报名领域+实绩材料”,报名时领取原件。
2、报读全日制项目的考生须于7月15日之前将文件以保密或EMS方式寄至以下地址:佛山科技大学江湾一路18号基础实验楼614室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园; 收件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
3、拟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拟考入佛山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并用EMS快递寄至:江湾一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科技大学路18号基础实验楼614室邮政编码:。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
六、复审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测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其中: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满分: 150分),对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考生进行附加考试(两科科目,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总分为300分。
1.专业课程基础测试
(一)专业课基础考试科目:《佛山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细则》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
(2)考试方式:笔试。
(3)作答时间:每名考生每次考试一般为2小时。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测试(50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满分200分。 每个考生每次考试的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
(一)英语口语、听力考试方式:英语考官从复试题库中随机提问,考生回答。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多名考官提问,考生一一回答。
3、同等学历考生的附加考试
本科毕业的考生和高职院校毕业的考生,须额外修读所申请专业的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每科答题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的附加考试,在同一专业所有考生笔试后安排(参照专业课基础考试要求)。 附加考试科目为《佛山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科目中公布的同等学术能力考生的附加考试。 同等学历考生的附加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附加考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面试综合评分标准
应聘者面试总成绩为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与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每个单项分数是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相应单项分数的平均分。 (删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三)面试流程安排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签到。
2、抽签确定候选人面试顺序。
3、公布面试流程和纪律。
面试路线图特别提醒:考生请将手机等物品交给休息室--在候诊室抽取序列号--叫号后前往面试室--携带所有物品离开。
4、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5、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开。 (离开后严禁返回候车室,否则视为违纪)
6. 评估结果。
7、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记:
① 候车室内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面试完毕的考生禁止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② 面试时建议自带水和零食,避免等待时间过长。
③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
七、分数计算及录取原则
(1) 分数计算
复试总成绩(300分)=专业课基础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80分者为合格)。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二)录取原则
1. 录取总成绩按照各学科领域方向排序,分别对第一志愿考生和插班生进行排序,录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后录取)转学生被录取)。
2、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本科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优先考虑。 其次,按照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3、复试总成绩须达到复试总成绩(180分)的60%才算通过。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的考生,补考课程单科满分为100分,补考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 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6.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或拒绝接受“待录取”,或已在其他渠道确认“待录取”的考生高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的,不予录取;
7、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不完整或其他问题而未能通过最终录取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8、报到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新生,不予录取; 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复试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面试考官”胸牌。
(二)学院纪委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落实,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 复试期间考生作弊或者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 复试主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将按照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本细则内容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
(四)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相关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复试考察申诉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