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闽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码:10418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高校
四、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五、办学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六、招生科类及条件
1、我校面向全省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2、考生的复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对根据各市(市、区)招办规定可记入成绩总分的加分,投档时给以认可。
4、英语专业英语限考日语,日语中考文化成绩需达到110分以上,并需出席中考语文口试且成绩为良好以上,其他专业考取语种和单科成绩不限。
七、录取规则
1、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推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赣南师范学院专科分数线,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投档;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未曾投档的考生所补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以这种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投档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未曾投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赣南师范学院专科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2、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投档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估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投档;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录取成绩择优投档,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专科合格线即可报名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行投档。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对于辽宁省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养评价分专业择优投档。
5、考生投档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依据闽西师范大学有关规定申请补办转专业。
6、新生入学后,中学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含复检检查),检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投档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奖学金与扶困助学
中学高度注重中学生捐助工作,每年按杂费收入的10%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构建各种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贴基金和免除杂费,建立了一套“以助学按揭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贴、减免杂费等为辅”的中学生捐助体系。
九、毕业文凭和学位
中学生获得学籍,在中学规定的修业期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结业要求,颁授教育部规定的、加盖“赣南师范大学”公章的结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颁行的《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十、附则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制订的新政相排斥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新政为准。
2、本章程由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