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协、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务局,省中学校:
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关于举办2013年第三十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经省科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委托省物理学会承办第三十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福建赛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1.初赛:2013年9月8日14:30至17:30在各地级市设立的考场同时进行。
2、复赛:2013年9月21日至23日在福州大学设立考场。

2.参赛对象:2012-2013学年在读高中学生,自愿参加,经所在学校确认后,向各地级市大赛主办单位报名。
3.考试范围:依据全国竞赛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规程》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概要(2011年11月修订版)》。
四、考试事务
1、初赛由各地级市物理学会或教育(师范)学院组织举办,各地级市须于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参赛人数报省物理学会,逾期不再受理。各地级市须于8月22日至23日派专人到省物理学会领取初赛试卷,并按规定严格保密。
2、复赛由省物理学会组织实施30届物理竞赛,请将初赛前30名选手的试卷及成绩单于9月15日前报送省物理学会,省物理学会将根据初赛成绩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复赛选手名单,并报省科协、省教育厅。
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考场组织管理,严格考场纪律,认真做好考场设置、考场巡查、组织阅卷等竞赛工作。
4、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查验身份证和准考证,未携带“两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学生证、户口本不能代替身份证。
5.表彰奖励:根据复赛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经10天网络公示(公示网址:),省级承办单位发布通知予以公布30届物理竞赛,并根据复赛成绩选拔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