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容器容量与壳体耐爆能量的关系公式推论
按照-2017第5.2.4条的条文说明,并联电容器每位串联段的并联电容器总容量不应超过出自GB/.3-2001《标称电流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3部份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第5.3.1条,而该规范引自IEC/-3:1996,因而每位串联段的电容器并联总容量不应超过。能量限制条件是按电容器电流为额定电流峰值的1.1倍及耐爆能量为15kJ时估算得出,当预计工频过电流较高时,并联容量应相应减少。
其中:
Q——每个串联段的电容器的总容量,kVar;
Ur——电容器额定电流,Um——峰值电流,kV;
f——系统频度,Hz;
X——电容器容抗,Ω;
Ezx——厂家保护的电容器机壳能承受的爆裂能量,kJ;
Qed——单台电容器的额定容量,kVar;
Mzd——串联段的并联电容器台数;
2、DL/T5242-2010中串联段最大并联电容器台数估算
按照DL/T5242-2010《35kV~220kV变电厂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附录B式B.4,串联段的并联电容器台数
3、比较
其实式(1)和式(B.4)的估算结果相差14、原因剖析
根据DL/T5242-2010,在确定串联段最大容量时,是考虑其中第M台电容器发
生击穿故障时,仅需考虑串联段其余M-l台电容器对故障电容器放电。假设单台电容器的耐爆能量为15kJ,则M-1台电容器的放电容量按前述公式推论,不能超过。是M-l台剩余电容器的总放电能量,并非整个串联段的总能量,因而在DL/T5242-2010附表B式B.4中多加了1台。
而在-2017中把作为整个串联段的电容器总容量的约束条件。作为国标,为了约束整个串联段的电容器总容量,须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值电容并联怎么算容量,因为在不同场合所须要电容器的补偿容置并不是固定值,单台电容器的容量也并非一个值,而是一个不确定的系列化数值,倘若依照DL/T5242-2010的思路,规范就没法用一个具体的数(如)来作为约束条件。另外考虑到单台电容器击穿故障时电容并联怎么算容量,除剩余电容器的放电能量以外,还有一部份来自电网的能量,因而把作为整个串联段的约束条件,就设计来说偏向保守,但更趋安全,因而是合理的。
5、结论
应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