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预审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全体参加考试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现将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见第四条)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并做好考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将于考前陆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考生必须按照考点所在地的考试和防疫要求,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考生无需离开考点所在城市,做好自我防护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仍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返回,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风险排查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自我承诺表》(见附件1)并签署承诺书。每个科目填写一张表格,并在参加每次考试时交给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否则,您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考点,留出足够的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准考审核。必须按照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并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试时,除入场身份验证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 诚信审查
(一)考生故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以及拒绝配合考试疫情防控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处罚。 《治安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作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规定。考试过程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作弊辅助手段、出售、提供试题(答案)、替代他人或者让他人顶替的。任何人自行参加考试,均触犯刑法。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切勿以私试法。
(三)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时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者未放置在指定地点的,无论是否携带,均视为作弊。使用与否;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报到、发送、传送、接收试题(答案)信息作弊的,取消考试三年资格;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并刷新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贝语网校,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与考试相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尽快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在考试前和考试后密切关注。专注于。
4、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附录:
1.考生健康状况自我承诺书.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docx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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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