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8〕8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落实学科实验教学要求,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开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适用对象
报考我市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及海归、往届毕业生。
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3.实施方法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组织、设置、评分;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设置,各区组织实施。
四、考试方法
1. 考试成绩及应用
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学科学术水平考试闭卷笔试成绩相加为学科学术水平考试总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学科学术水平考试闭卷笔试成绩相加为学科学术水平考试总成绩,并经过换算后以成绩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录取参考。
2. 考试内容
实验操作考试重点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广州初中物理课本,考试范围涵盖课程标准涵盖的实验,具体内容将在学科考试须知中公布。
3. 考试方法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采用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广州初中物理课本,利用信息化技术实时记录、存储学生考试过程。每个区设若干考点,每个考点设若干个不同科目的考场;考生在一张桌子上独立完成实验操作。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通过考生现场实际操作进行,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制定,报市招生办备案后实施。
(四)考试时长
每次测试持续 10 分钟。
(五)评分办法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采用集中网络评分或考场现场评分的方式,并逐步探索人工智能辅助评分的方式。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评分办法由各区自行确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市教育研究所、市教育基础设施与设备中心、市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具体实施网校头条,各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2.完善考场建设和职责分工
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操作考试,开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系统、考场监控系统、考场录像系统,指导各区实验操作考试设施建设以及考场布置,组织开展实验操作考试题型设置、评分、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实验操作考试细则、免试办法等。
市教育基建装备中心负责牵头制定广州市初中学历教育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场设备配置要求(以下简称《配置要求》),指导各区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点选择、考场实验室设备装备配置、材料准备等工作。
市教育科研所、市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
各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和市教育基建装备中心、市招生办工作指引,根据本区考生数量设置若干个实验操作考点,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生物若干个考场,各区教育局按配置要求负责考场、设备及教材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考点)要建立实验操作考试安全管理责任制,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保护考生、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确保考试安全。各学校要在考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健康教育。各考点要加强对实验材料和仪器运输、保管、使用和回收的管理,加强考试过程中的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等工作。要制定考试过程中考场内配电、用水等管理使用制度,以及实验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突发事件管理预案。
6. 其他要求
1. 关于监考人员
各区、各学校要按照市招生办要求,选派组织纪律性强、责任心强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考务人员,加强监考人员纪律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不具备考试资格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实验操作考试监考、考务管理工作。
2. 关于评分老师
阅卷教师从全市各学校相关学科教师中选拔,各区、各学校应按照市招生办要求,选拔组织纪律性强、责任心强、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参与阅卷工作,不得有其他教师参与阅卷工作。各学科阅卷教师需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充分了解学科阅卷标准。
3. 关于考试纪律
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要求,狠抓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全程监控各考场考试情况,坚决杜绝各种作弊手段。严防作弊。市招生办要建立举报申诉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