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定证明材料填写方法:
1. 封面
单位:规范填写申请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须与学校(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如一个学校(单位)有两个以上标志、两个以上公章,请确保所报考学校(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
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教师须填写考核表,填写所在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级中学或其他有人事关系的学校名称初中物理职称论文,加盖学校印章。不得以乡镇教育办名义报名,也不得加盖乡镇教育办印章。
2、姓名:按规范方式填写申请人姓名,务必与身份证、个人档案、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上的姓名一致,特别注意姓名中的同音字。如有不一致,请以人事档案复印件形式提供证明,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下同)。
3.教学科目:按现任职务填写。统一标准为:幼儿教师应填写“幼儿教育”,小学教师应在教学科目前填写“小学”,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应在教学科目前填写“初中”,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应在教学科目前填写“高中”,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须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转任后填写名称,例如“一级教师”。
5、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小学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填写申请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例如“高级教师”。
6. 填写时间:使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任何时间。
二、基本情况
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政治状况、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应按通用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请以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形式提供证明。
2、教学经历:按实际工作经历填写。申请人的教学经历是不同学术阶段教学经历的总和。
3.现任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校长”、“副校长”、“教务长”等行政职务(限学校中级以上职务)。
4、担任班主任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填写。不同学业阶段、时间段担任班主任年限可以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经历填写。除班主任工作外,填写辅导员等其他教育工作年限。不同学业阶段、不同时间段的辅导员工作年限可以相加。
6.教育背景:填写自第一个学位起(含)的教育背景,请准确填写,并确保与证明材料一致。
7、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要求。
8、取得资格时间:填写取得现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时间。
9、首次受聘日期及任职期限:填写现就职的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受聘日期及任职期限。
10、最后任职年限: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最后任职的日期,以月份为单位。
11、工作年限:填写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同等级别的工作年限。
12、教师资格类型:按标准教师资格名称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请仔细检查,确保正确无误。
14.学校所在地:在对应表格中勾选“√”。
15.外语考试信息:如实填写考试语种、类别、级别、成绩,如“英语综合A 65分”,并确保与外语考试证书内容一致。免试人员填写“免试”。
1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考试模块”和“考试模块”栏中分别填写通过和免考的模块。对部分模块免考的人员,需特别注意查看免考模块在专业模块和通用模块中的分布是否符合免考规定。
17. 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按时间顺序填写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例如:2009年优秀,2010年称职等)
18、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完整的工作、学习经历,时间上不能有任何中断。如工作期间曾参加过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栏中,在中小学工作的时间应如实填写为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同时承担多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19、继续教育情况: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20、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如实填写担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含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3.师德师风与教育工作
担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经历:如实填写您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及其他教育工作(指导课外活动、俱乐部活动或兴趣小组等)的情况。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学生人数:如“高一(二)班50名学生”。
结果: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按照起止时间段填写。
2. 担任现职以来所获县级以上奖励(含师德奖):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综合性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等教育工作单项奖励。例如“县优秀教师”等。最多可填三项。请注意,批准机关名称必须与证明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担任现职以来师德评价: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任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指任职以来的情况。
学生人数、每周课时、总课时应按班级实际总学生人数、每周实际课时、总课时填写,不能填写预估数。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单说明。
2、任现职以来的备课情况:任现职以来五年来的备课情况。
3.任现职以来指导的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情况:任现职五年来的情况。
4.任职以来教学工作奖励:指任职以来所获的教学工作奖励。如“教学能手”、“课堂教学奖”等。级别不限,最多可报三项。
5、课堂教学示范课评价:填写与提交的课堂教学示范课评价意见表一致的内容。
五、教学与研究
担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著作等:指担任现职以来的情况。只限三项。
“标题”栏:先标明“论文”、“作品”或“教材”,再写作品名称。例如“论文:“XXX”
“排名”栏:按照“申请人排名/合作人数”填写,若申请人是第二个完成该任务的人,且有三人共同完成该任务,则填写“2/3”;若该任务是独立完成的初中物理职称论文,则填写“独立”。
2.担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
指担任现职以来所获的教学研究(含校本教学研究)奖项,限填三项,学校评定栏由学校自行填写。
六、示范引领作用
任职以来教师培训、指导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2.任职以来公开课:指任职以来参加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备注由学校填写。
3、任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请如实填写任职以来参与的教学改革情况,学校(单位)负责监督其真实性。
7、个人简历:按要求填写。学校负责监督个人简历内容的真实性。
在“个人概况”一栏最后必须填写如下承诺:“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和文件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亲自签字。
8. 审计与评估
此栏内所有“评价意见”应简明扼要、意义深刻、言辞恰当,避免官腔官样文章和套话。“签名”栏应由相应负责人(学生代表)签字。
师德考核情况:学校(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对评审表中所有师德考核情况的准确性、真实性予以认定,并填写评价意见。
2、教学工作评定:“所任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学校将组织申请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请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填写。
“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请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请人所填写的教学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定,并进行认真审核,形成评价意见。
3、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须填写具体意见,并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学校(单位)意见:按要求填写留学之路,评价简要,态度明确。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逐一审核,其内容真实准确,同意。”
9、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填写明确意见,并由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10、举报部门意见: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发表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报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