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学科特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力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精神,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工作。和入学文件。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材料审核、测试和资格认定工作。 独立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5%。
三、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一)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成绩者;
(2)高中阶段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三)高中阶段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的国内外重大比赛获奖者;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优胜奖”获得者;
(四)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优秀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具有民族音乐、舞蹈特长,或者具有非凡发展潜力,并有相关材料证明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在高中期间参加过社会公益活动20小时以上,并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的考生优先。 所有上述活动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我校保送生。
4. 招生专业
自选录取专业分为A、B、C、D四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类并报考其中一个专业。
报考民族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只能在B、C、D三个类别中选其一,并报考其中一个专业。
具体专业见下表:
五、报名方式
(1)学生本人亲自申请,并由所在高中推荐。
(二)地级以上重点中学文理科生推荐名额总数不超过3人,普通中学文理科生推荐名额总数不超过1人。
对于推荐名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中学,我校有权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决定取消该校所有学生的注册资格。
六、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报名并选择进入“自主选拔录取”,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提交。
(二)书面申请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中学推荐信(自主选拔录取).doc》:点击下载;
3、《个人申请表》:须由候选人本人手写。 内容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经历、性格优势和成就、父母、家庭和中学给予你的理解以及你对自己未来的期望等;
4、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附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类体育活动等证明材料);
5、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应向考生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6、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按照“申请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复印件-新课改省考生相应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A4纸规格上(不做单独的封面)。 中学负责收集全校注册考生的材料,并以快件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信封上应注明“自选招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按“省市-中学-名称”顺序标注已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是否被录取来我校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7. 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独立选拔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拔参加我校考试。
(2)网上缴费:初审通过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在指定时间网上缴纳考试费。 报名地点不收取考试费。 逾期不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选拔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职业潜力测试(100分)、全方位多维度素质选拔测试(100分)三个方面,总分为400分点。 上述几类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报考民族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专业考试(100分),总分为500分。
(四)资格确定:自主选拔录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 参加相应类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认定的专业,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名单。
(五)名单公示: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中学须在校园内公示; 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省招办审核并公布。
(六)我校向录取无误的考生发给《自选资格证书》。
八、入学方式
(一)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证书》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报考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高考。符合学生所在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作为首选财经大学报考集中考试。
(二)A、B、C、D专业自选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须分别达到我校当地线下同科5分、10分、20分。 申请人成绩达到30分且不低于本地本科生同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
参加专业测试并获得专业类别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当地同科转档分数线30分,且不低于本地同学科第一批本科生。 能控制成绩者将被我校录取。
凡符合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入学后不享受学校转专业政策。
(三)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证书》认可的专业录取。
在与第一批招生同时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省份,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当地同科自主选拔录取标准。 符合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专业按学校招生规定入读师范专业。 考生入学时可以在录取专业和自选专业之间进行选择。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二)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参与和监督,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所在高中应坚持“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和推荐程序。 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三年内的考生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
十、自主选拔录取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
(二)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6日(以邮戳为准)
(三)初审结果网上查询时间:2012年1月10日以后
(4)在线支付时间:初审通过后,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间内支付
(五)测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至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