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
招生对象
申请小学一年级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深圳市户籍的子女;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的非深圳市户籍子女;
4.非深圳户籍子女,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功能性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的;一年。
二
申请方法
1.填写申请要求。
申请学位时,您可以填写四个选项。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须填写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 申请人无需具有深圳户籍。 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① 如果您首选的是公立学校,需提供公立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② 如果您的首选学校是私立学校,且私立学校之后还有其他公立学校选择,则须提供第一所公立学校招生区域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③所有志愿者如申请民办学校,须提供龙岗区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2. 注册步骤。
第一步:家长在线预登记。
登录龙岗区政府网上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或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小一报名”,输入学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 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和学校偏好。 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并生成申请学位的序列号。 至此,网上预登记就完成了。
第二步:学校网上确认。
家长完成网上预注册后,学校将根据家长网上填写的信息核实其居住地是否属于学校招生区域,并完成网上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虚假的;
2.非本市义务教育新生;
3、家长提供的证明内容与网上预登记填写的信息不符的;
4、申请学位时所需居住证明地址非公办志愿学校第一招生地区。
三
积分类型和奖励项目
(一)奖励积分具体说明(所有奖励积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1、停留时间的计算方法。
①起始日期的计算: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时,应提交房产证的签发日期; 提交房屋租赁证申请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租赁证登记备案日期(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的,按照起租时间开始积分); 提交特殊住房申请材料且申请人户籍在申请学区的,申请人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学区的日期; 房屋租赁信息和人口及户籍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
②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计算方法。
以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的累计月数)为准。 2020年因疫情影响,按照上级要求,仅核对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月数,计算加分。 计算方法:社保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月加0.05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提供社保,则双方均不计算在内,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3、计划生育加分。
① 申请人如需申请计划生育加分,请在网上预登记前确认计划生育信息。
②计划生育信息通过市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核实。 市卫生健康部门对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计划生育信息进行核实,结果为独生子女加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4.享受额外积分。
①试点学区。 2020年,优惠学区在鹿城外国语小学-一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咸一外国语学校-信一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点学校,即为共享学区的每所学校定义一个优惠学区(优惠学区的具体范围参见本指南“小学招生区域”)。
②评分方法。 家长可以选择其共同学区内的任何学校作为首选学校。 如果他们的第一志愿选择了相应的优惠学校,他们将获得2.5的优惠奖励积分(优惠奖励积分仅在共享学区有效)。
(二)积分审核具体说明
申请学位并通过审核并获得学区积分的家长即可参加学位排队。 如果审核不通过且没有获得批准的学区积分,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审核申请。 因下列原因被确认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受理复审申请:
① 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或者失踪;
②房产证号码不存在、或已过期,或房产所有人不是监护人(或祖先);
③房屋租赁证(或租赁信息)编号不存在,或租赁用途非住宅用途,或租赁面积不配套;
④登记居住信息的登记地址与申报的居住地址不符;
⑤社保缴费已暂停或电脑号不存在。
四
申请材料
●相关材料详细说明:
(一)关于住宅材料。 申请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之一,且均要求为住宅,且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1、产权证明: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 财产权必须由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财产份额大于50%; 已购买房屋但房产证原件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银行公章。 财产证明复印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或祖母,则学生必须与祖父、祖母或祖父在同一户口上,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证明: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 出租面积为整套公寓。 承租人必须是学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申请人的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包括2020年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的租赁期限为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备案时间必须为2019年8月31日或之前。
③租赁商品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证明。 如果深圳户籍申请人租赁商品房,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办理租赁证明,在学位申请期间,请承租人与业主联系,沟通实际情况。 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的情况下,获取相关房产证信息。 申请学位时,首先根据未申请租赁凭证的情况,如实填写业主房产证信息和人口、户口登记信息,完善信息,待疫情结束后,补发住房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发住房租赁凭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有效住房租赁凭证的,视为录取信息审核失败了)。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民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用住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用住房证明或军用住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住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出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学龄儿童家长在深圳市居住自建房屋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未受到“违规检查拆除”的证明。
⑤ 如果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所居住的集体宿舍应为合法住房,并取得房产证。 学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有效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以及同一地址的人口和户口登记信息。
4、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户口登记信息: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已办理并有效的《房屋租赁信息》仍然有效。 如果您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请使用电脑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 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并确认您在学区登记居住的符合居住时间要求的最新“户籍地址”信息并记录。 其完整描述,申请学位时,请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如在公安局网站上查不到居住信息或有错误、遗漏,请主动到居住小区查询)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描述)。
①申请深圳户口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及户口信息必须为2020年4月1日之前。
②申请非深圳户籍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及户口信息必须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至少一名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或社保参加证明。
特别提示:疫情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社保缴费,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延续。 如果疫情结束后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今年的学位申请资格不会受到影响。
(三)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学校将酌情安排家长将原始材料提交学校,并扫描上传存档。 未在学校通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入学材料审核不通过。
五
关于学位申请室锁定系统
2019年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位申请室锁定制度。 在此前未实施该制度的地区,已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 学位申请锁室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 一套房子只能允许一个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如果有多位子女申请房屋,必须是同一位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立学校录取后,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视为被锁定。 小学生锁定期为6年,初中生锁定期为3年。 对于转学生,锁定期为同学期入学年级至毕业年级。 锁定期内,其他家庭的孩子不得申请入读公立学校。 。
六
入学方式
招生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中的学生人数、家长申报的优先顺序和学区积分的顺序进行,直至招满学生为止。
1、所有学生均按平行择校录取,即当学生学区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而不能进入第一志愿学校时,如果其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他可以考入第二志愿学校。 进入所选择的学校等等。
2、同选同分的申请者按照优先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户籍的顺序录取深圳户籍。
3、选择相同、积分相同、户籍类型相同的。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按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入学时间最长的优先(购房合同按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申请时间,学区户籍以申请人父母户口迁入学区的时间为准)。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仅限儿童优先录取,其余按社保缴纳年限长短排序,时间较长者优先录取; 若同时缴纳社保,优先考虑使用房屋租赁证的; 积分相同、社保时间相同、住房材料相同的,登记日期最早的优先录取。
4、无法按志愿入学的非深圳市居民家长,可联系我市其他民办学校或选择返回原籍地就读。
七
日程
网上预登记
(5月7日至5月16日)
登录龙岗政府网上网“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或关注“深圳市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学位申请”栏目“小一报名”,输入学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 填写申请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 同时生成申请学位的序列号,完成在线预注册。 如果您无法访问互联网,您可以在您就读的学校访问互联网,或者您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学校寻求帮助。
学校网上确认
(5月7日至5月18日)
学校将根据家长网上填写的信息确认当前居住地是否属于学校招生区域,并完成学校网上确认。
资格审查
(5月19日至6月16日)
学校将酌情安排家长将原始材料提交至学校,并扫描上传存档。 材料提交后,如初步确认合格,由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印制的《龙岗区小学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学校公章,学校留一份,家长留一份。 分享。 学校确认录取后,家长不得更改学位申请材料。 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学校不予录取。 录取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汇总送入“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审核。 如提供虚假材料并经查实,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入学,非龙岗户籍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查询、审核审核结果
(6月17日至6月20日)
6月17日起,家长可通过网上预登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核验点。审核不通过且符合审核要求的,可于6月19日至6月20日到申请学校申请审核。
查看录取结果
(7月29日)
7月29日起,家长可在预登记网站查询录取结果、致电心仪学校查询录取结果、或到心仪学校公告栏查询录取结果。
新学生注册
民办学校统一报到时间
(时间:7月30日-8月1日)
公办学校报到时间由录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家长可通过龙岗区政府网上“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提供的学校咨询电话了解详情,或直接前往录取学校的公告栏查看新生报到的具体安排。
八
提醒
1、请家长仔细阅读本指南,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学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预注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分配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分配学位。
2、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将导致审核不通过、无核对点、无法安排名额等严重后果。 请家长按要求如实、仔细填写网上预登记信息。 网上预注册完成且学校确认网上注册无误后,学位申请材料不可更换。
3.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 已在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学生不能参加该学位申请。 对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家长发现后自行负责,取消其入学资格。
4、请家长关注所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以及自己的学区积分,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有些学校招生区域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校的联合招生区域。 这种类型的区域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一所学校作为他们的第一选择。 例如,可以选择学历严格、学区录取分数高的学校作为首选。 存在因分数低而无法录取的风险。
5、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报到并确认入学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6、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其申请入学的学位不予保留。
7、从资料审核到录取结果公布期间,不得申请删除注册信息。
8、新生报到时,学校将领取《龙岗区儿童入学入园疫苗接种证明验证证明》。 请家长提前到居住地最近的医院或社康中心疫苗接种点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并出具验证证明。
9.非深圳户籍的申请者2021年申请学位时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证明或登记居住信息的,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证明要求租赁期限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10.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程序。
①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主要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② 龙岗区注册小学一年级的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学习和生活的小学适龄残疾儿童,包括智力障碍儿童;精神(自闭症)、身体(脑瘫)残疾者,可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明、医院证明,申请入读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孩子的入学和安置方式。 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班招生公告将通过区教育局、区残联另行发布。 支持热线:-。
③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儿童凭户口本、出生证明、残疾证明、医院证明到原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 支持热线:-。
④龙岗区实名登记的弱智、身心(自闭症)适龄儿童,将由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专家组进行评估。 家长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明、残疾证明、医院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评估。 学生的安置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的。 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考核点是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 支持热线:-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
兰卓学校小学招生地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兰卓学校简介
我校历史:九十年辉煌
深圳市龙岗区兰卓学校于1930年由牙买加华侨捐款创办。 它是中国第一批新建学校之一,已走过了近90年的辉煌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名为“回升第一小学”、“回龙铺小学”。 改革开放后,因余氏第二世族廷兰廷佐昆仲捐资办学,更名为“兰竹学堂”。 。 “兰为王,创谋略”——“兰”的名字蕴含了学校创始人的教育理念:修身必有兰精神,修身必有志。才能家庭兴盛、国家繁荣。 2004年,因城市建设,旧校址被拆除。 2012年9月,龙岗区政府投资重建兰卓学校,成为龙岗区直属九年一贯制学校。
办学理念:传承、创新、务实
办学目标:培养兼具传统文化和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
校训:君子之行,出杰之作
校风:自强、严谨、励志
教学风格:敬业包容、周到善教
学风:谦虚友善、知行合一
我们的教学成效:卓有成效
市区骨干教师队伍引领成长,种子教师培训班创造高质量发展。 学校青年教师连续两年获得区教师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3项,连续四年荣获龙岗区初中教学质量进步奖。 2018年荣获龙岗区初中教学质量优秀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优秀奖、小学综合学业质量进步奖、区公办初中推进先进单位等八项重大奖项城市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四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市、区级奖项700余项。
我们的品牌成就:繁星点点
2016年“全国青少年创意奥林匹克”基地学校,
2016年深圳市首批“4点30活动”试点学校
2016年深圳市首批“扫盲基地”试点学校之一
2016年龙岗区首批创客实习室
2016年度龙岗区航空模型基地
2017年深圳“足球特色”学校
2018年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
龙岗区2018年第三次会议
“一校一品”艺术特色学校
2018年度深圳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2019年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
2019年龙岗区首批“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我们的校园建设:风景独特
兰花十景真美,小桥流水,杜鹃花开。 风景独特。 这是一个学习和成长的好地方。 兰珠改扩建工程主体预计2020年7月底竣工交付使用。新建初中教学楼、体育馆、游泳池、千人食堂、立体运动场和其他功能场所也将陆续投入使用。 校园总建筑面积将达到7万多平方米,可提供4000多个优质公共学位。 有你,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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