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通知
关于特别项目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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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请及审核的通知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继续实施2022年重点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部〔2022〕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范围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领域详见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本人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地在我省实施地区农村地区,且本人连续持有当地户籍3年以上。
(三)已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并已于2020年报考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
此外,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一)、(二),且高中及以上连续三年就读于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 2022年实际招生。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以报名。
3. 高等院校招生
参加高校专项计划的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4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应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简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4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地区将考生报名数据下发至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27日至28日,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携带申请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参加县教育招生考试参加普通高考的(市、区)。现场申报必须在机构指定地点进行。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时须提交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户口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福建省高等学校特色项目考生报名表》(可到省教育厅领取)教育考试机构网站:《数字化服务大厅——高考及高招专栏下载》。
(三)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核。审核工作须指定两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根据规定的申请条件,结合学籍部门和户籍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管理部门。
实施地区农村的认定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统计分区代码》和《城乡统计分区代码》。 《统计城乡区划代码》由统计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220”,代表农村地区,在实施区域内确定为农村地区。
(四)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应当在所在高中网站、班级、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布。同时,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填写《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并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相关表格及审核后的报名资料报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名册》复印并留存备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5月6日前登录“福建省高考管理系统”,录入合格考生信息网校头条,报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五)设区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高校特色专业考生资格信息的汇总和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应当在设区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布。设区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5月12日前将《名册》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以及审核后的报名资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总招考办公室备案。必须复制并保留“名册”以供将来参考。 。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也将于5月12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办公室打印纸质信息表5月14日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于5月18日中午12:00发布,送至新闻办事先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专项规划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申请服务。要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高校实施专项计划招生,真正惠及农村勤奋好学的优秀学生。要根据当地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认真落实各方面防疫措施,合理安排,减少人员流动,切实保障生命安全考生和招生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加强宣传服务。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山区、农村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让考生充分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内容。相关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申请。
(三)严格资格审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强化资质审核,规范操作流程,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选拔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做好考生资格工作;要成立审议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讨论和决策机制。对申报条件有异议的,须提交评审工作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申请专项计划的资格。
(四)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必须及时报送已通过考试的考生及其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姓名、学籍、学校、学校、居住地址等信息。分别向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申请资格审查。网站和高中网站和班级公告。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
(五)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专项计划登记、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伪造、变造、篡改、假造户籍、学籍等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其特科报名和录取资格。他们的2022年高考报名和录取也将被取消。取消考试和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对违纪违纪的公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高中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3 月 10 日
关于2022年地方专项计划候选人资格申报及审核的通知
有关区、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司关于继续实施2022年重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部[2022]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候选人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范围
我省地方专项规划实施范围详见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本人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户籍在我省当地专项规划实施区内。
(三)已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地县报名参加2022年省普通高考。
另外,同时满足上述(一)、(二)两个条件,并连续三年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就读在读高中并实际就读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以申请。
三、招生院校及类别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重点大学(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年度招生计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仅招收物理学科组普通科目和历史学科组普通科目的学生,不安排艺术、体育的招生计划。
四、申请方法
(一)3月28日至29日,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携带申请地方特色项目所需材料到报考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普通高考。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须提交有效户口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获取:“数字服务大厅——高考》《好招数》栏目下载)。
5. 审查程序
(一)相关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地方特色专业考生资格申请的审核。审核时,须指定两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结合学籍管理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部门。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考生所在高中学校网站、班级网站上公布。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填写《2022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并于4月12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用。参考。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也须于4月12日前登录“福建省高考管理系统”,录入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并报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二)有关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对地方特色专业考生相关资格信息进行汇总和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须在网站公示。设区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4月20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省教育考试机构总招考办公室备案,并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查。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也须于4月20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办公室打印纸质考生信息表4月22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经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于4月27日前送至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是拓宽我省农村学生就读省内优质大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地方专项规划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细化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申报服务。要根据当地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认真落实各方面防疫措施,合理安排,减少人员流动,切实保障生命安全考生和招生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学校要加强地方专项规划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深入基层、学校、班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化解疑虑和困惑,让考生充分了解相关招生政策,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申请,促进落实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政策。
(三)严格资格审查。各地学校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范操作流程,把握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流程。既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又要尽可能为候选人提供便利。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成立审议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讨论和决策机制。对申请条件有异议的,须提交评审工作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申请专项计划的资格。
(四)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要建立健全分层负责、规范有效的区、市、县、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相关信息充分公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姓名、学校情况、学校、居住信息必须及时在区、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班级公布。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
(五)严肃问责。对地方专项规划备案审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法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伪造、变造、篡改、假造户籍、学籍等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其特科报名和录取资格。他们的2022年高考报名和录取也将被取消。取消考试和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对违纪违纪的公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高中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