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干部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决定公开选拔和调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人员。全省的公共机构。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情请参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首页( )
2. 招聘人员的类型
评选对象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省示范性高中教职工(不含在岗教职工)。
3、招聘计划
详情请参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所申请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0周岁。
(五)年度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
(六)符合《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经验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黑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不得申请:有违纪违法嫌疑黑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处罚或者影响期未满的;按照规定已在对象单位工作但服务年限未满或者担心调动的其他限制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5. 遴选程序
(一)公告
自2022年10月8日起,选拔公告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机构门户网站上发布。
请应征者下载附件,仔细阅读附件中的评选方案,详细了解本次评选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因未仔细阅读上述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7日17:00。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选过程的全过程。公开选拔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其应聘职位的,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链接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履行审批手续后,取消所选岗位或适当降低比例。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关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机构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检验方法。使用结构化访谈。
3、现场资格审查。资格现场审核当日,您必须亲自参加。申请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用于现场资格确认:
(一)《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内粘贴照片须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并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各一份(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与报名表中提供的电子照片相同),并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四)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原件、证件等材料退还申请人,评选单位留存复印件;原证书等材料将存档备查,不予退还。不符合应聘条件、谎报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选拔资格。
4.面试。通过结构化访谈进行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
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体检及检查
按照面试总成绩与拟录用岗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候选人。面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考察流程,通过考察最终确定调动人选。
体检按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进行留学之路,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选拔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及其他档案信息,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体检、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选拔条件或者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六)公告
拟调动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过户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变造文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拔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考生须及时关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保持沟通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缺考的,应承担相关责任。未进入下一阶段流程的,不再另行通知,可拨打咨询热线进行查询。
七、防疫要求
(一)抵哈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申请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确诊病例前14天内抵哈的申请人,应向人事处报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前申报。
(二)申请人须持有到达资格审查、面试地点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接受“大数据出行码”和“龙江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持绿色“江康码”码、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场。只要体温测量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就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出考场、考场必须始终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护措施。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热线:-
监督电话:-
附录:
1.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2.黑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公开选拔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