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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规则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
附件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场的工作秩序。
2. 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配合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核实和必要的随身物品检查。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准考证上禁止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
4、考生只允许携带必备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擦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包等物品,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智能电子设备,如有违反,按作弊处理。
5、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按照指定座位就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规则,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自己桌面指定位置,接受监考老师检查。
6. 考生收到试卷和答题纸后,应先检查试卷与所报科目是否相符河北教育考试院官网,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如符,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等。如答题纸上出现遗漏、错误、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分结果的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 如有试卷或答题纸分发不正确、字迹不清、重印、缺页、缺页等问题,应在考试开始前举手提问并向监考老师报告。考试开始后报告或申请补考的,延期考试时间不予延长。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有关考试题目内容的问题。
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9. 开始信号一发出,方可开始答题。
10.考生必须在答题纸上每道题的指定区域内作答,答错或答错区域外的题目作废。答题纸上不得做任何标记。考生在填写答题纸时,应使用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及主观题,用铅笔填写客观题和选答题。
11. 考试开始后15分钟,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该科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并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考生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2. 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大声喧哗、窃窃私语、东张西望、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带人、偷看、抄袭或故意让别人抄袭。不得抄袭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得损坏试卷或答题纸。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河北教育考试院官网,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报告。
13.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等待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按照监考老师的指挥有序离开考场。
1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依法举行的国家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进行违法作弊行为的网校头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其记录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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