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
大约 2024 年上半年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各县(市)、高新区、经开区、各高校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师范生资格免试考试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考试改革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具有吉林市户籍或外省市户籍并持有吉林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吉林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研究生。
(三)驻吉林市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四)持有有效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程度: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吉林教育信息网,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经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以其学历作为合格学历要求,报考我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认证。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吉林教育信息网,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
3.申请者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2B级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申请汉语水平测试的申请者须达到2A级以上。
(四)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的体检标准,并经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
(五)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已取得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学校学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认证机构
(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社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申请认定;吉林市2024年毕业、在读硕士生、专科升本科且持有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学生,可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地县级教育局申请认定;驻吉林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人员,可向居住地县级教育局申请认定。认定方式: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申请认定。 (永吉县教育局、舒兰市教育局、磐石市教育局、蛟河市教育局、桦甸市教育局、船营区教育局、昌邑区教育局、龙潭区教育局、丰满区教育局,高新区本地人员向丰满区教育局申请,经济开发区本地人员向昌邑区教育局申请)
(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予以认定的人员:户口或居住证在吉林市的社会人员、吉林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驻吉林市现役军人和武警部队人员以及持有在吉林市居住或就读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应向吉林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5年期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吉林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向吉林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四、认可流程
吉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包括网上申请、体检、现场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四个环节。
第一步:网上注册
1.报名网站: 。
2. 报名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2日。
第二批: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1日。
第 2 步: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空腹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五一、端午节期间不安排体检。体检表由指定体检医院体检中心提供,申请人无需自行准备。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指定医院:吉林省吉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六,上午体检,需关注“吉林市体检中心”微信小程序预约)、吉林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体检)、吉林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体检)、吉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六,上午体检)。体检结果提供顺丰速递邮寄服务(货到付款),报考者可自愿选择。
永吉县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体检)、舒兰市中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体检)、蛟河市中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体检8:00-10:00)、桦甸市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可体检)、磐石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可体检)。
申请办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第三步:现场确认
完成第一、二步后,申请者可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选择任意方式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时间段提交的材料不予接受):
A.网上提交材料。通过集思班网站()或微信“集思班”小程序提交材料。
建议使用更加便捷的“吉事办”小程序提交。(具体流程:打开“吉事办”小程序,在特色服务中找到“网上办证专区”,进入专区,在“吉林市”下选择正确的办事机构和服务项目“网上办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及图片。)吉事办个人信息如有不准确,可在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右下角“我的”栏目进行修改更新。
B.现场递交材料: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网校头条,到吉林市就近的政务服务柜台递交材料。
1.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还需提供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所在地人提供户口簿原件(报送吉林办时需上传住址页和本人页)。居住地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注:暂住证、临时居住证、居住证等)。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研究生、专科学生提供登记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原件。吉林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专毕业学生提供登记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原件。驻吉林市现役军人、武警部队人员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所属部队或单位规定执行,证明上应明确注明申请人属于驻吉林市部队。
(3)学历证明(即毕业证书)。如与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无需现场提供。如比对不成功,需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登记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系统登记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申请人无需验证学历,但需现场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持有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证明书》、国外大学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如与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无需现场提供;如比对不成功,则发给原件证书。
(5)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体检表结论应填写清楚“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报送吉林办时需上传正面)。视障人士体检时免测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士体检时免测听力检测项目。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明原件。
(7)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交的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省教育厅为港澳居民申办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电便利。
(8)视力、听力障碍人士,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申请人无需提供一寸照片,证件费用由发证机构承担。
第四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证机构完成现场审查后,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认证结论,并于2024年7月19日前为认证申请人编制《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此表须随附资料,并将录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长期保存)。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亲自领取认证结果,建议邮寄。
如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应在“吉思办”小程序上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因相关邮寄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国内邮费由发证机构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海外邮费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选择自行领取证件的,应到相应发证部门所在地政务大厅领证窗口,持本人身份证登记领取。(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到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发证窗口领取;办理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到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等地按各自发证机关办理。(可到市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政务服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
五、相关事项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资格认定事关申请人切身利益,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合理安排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受理工作。高等学校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认定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市、县级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施措施,各认证机构要设定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现场确认时间,起止时间不得设定在上午10点,不得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各认证机构发布的教师资格认证公告中要明确告知申请人现场确认的方式、时间、地点、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体检安排等,教师资格认证期间,咨询电话要在工作时间内有人值班,不得接听电话。
(三)加强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使用内部规范管理,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教师资格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不得泄露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系统操作手册等,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教师资格数据。要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信息安全。
六、相关政策
(一)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补充《关于调整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二)经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凭学历报考我省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及格证书。其他中专毕业生不能凭学历报考,需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具体情况请参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吉师函[2015]29号)和《关于公布镇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吉师函[2016]23号)。
七、其他应聘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获得认证后同一年内不得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
(2)学校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代为报名。违反规定,对报名造成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请申请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网上申请和现场核查。因错过申请截止时间、选择错误的认证机构或现场核查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等原因,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申请的,认证机构将不再受理该申请,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吉林市各认证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及时查阅,避免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申请人在报名工作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您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六)申请人照片质量不合格,影响其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吉林市教育局
2024 年 3 月 21 日
协调|老师的声音
编辑|晓飞
审计|教师心声
@吉林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