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湖南省教育考试中心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相关社会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1. 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我院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学院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德才优先;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匹配,注重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任职资格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所要求的专业资格以教育部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该职位:
1.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被记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且记入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设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人,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注册
1. 注册时间
2021年7月17日至8月17日。
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电子邮件完成。
应聘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 ②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个人履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证件照1张。 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邮箱名称:“应聘岗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或职称等级+所学专业+姓名”),并与我院确认邮件是否已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
三、相关要求
申请人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承认,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上述学历证书(证书)及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网校头条,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就业资格。
本次招聘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1.初审: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评审:笔试结束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3的拟招考岗位数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将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获得审核资格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符合评审资格的考生,须携带评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清单及要求(原件审核,复印件提交):
一、《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打印两份,并自行签字;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三、岗位要求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若逾期提交,需提供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如未提供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楚;审核材料中的信息与报名表上的信息不一致;或审核材料中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材料副本一旦提交将不予退还。
(四)审查
1. 录取比例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竞争确有困难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2. 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折合为百分比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基本公共知识(20%)、专业知识(80%)。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辅导班。
笔试分数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及格分数线,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2)面试: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该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及格分数线,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各阶段考试成绩将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五)体检及调查
按照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按拟招收岗位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招考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主要考察其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审查其任职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任职资格的,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序,同等人数两次更换。
六、宣传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人选名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雇用与报酬
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与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办公室)
0731-(询问处)
监察电话:-(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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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教育部学科与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