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实施。所有考生(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高校学生)须于2023年2月12日9时至2月15日17时网校头条,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登录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请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河北招生考试网,报名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请考生注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普通本科专业唯一报名网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接受考生报名。
网上注册要求
各类考生登录系统后,须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选择报考专业(招生计划将于2月2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并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效。
考生提交信息后,系统将核对原专业与所报专业对应关系并反馈审核结果,请及时核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可进行网上支付,如系统审核不通过,请等待源学校审核河北招生考试网,如源学校审核不通过,请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修改相关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
特别提醒:为保证本科教育质量,按照专业衔接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一般应与专科专业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类专业)、体育类、医学类、护理类、助产类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行为的通知》(教高[2014]7号)及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针灸推拿)和护理类、助产类专业的考生,应保持原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一般应与其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