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院发〔2009〕210号关于2009年下半年举办福建省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泉州、三明、宁德、龙岩、南平市教育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统一根据《关于组织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继续教育的通知》(闽教人[2009]73号)精神福建省教育院,经研究,我校现开始组织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继续教育现将今年12月下旬泉州、三明、宁德、龙岩、南平市普通高中教师高级职称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泉州、三明、宁德、龙岩、南平等地未参加省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高级职称高中教师。 二、培训名额安排 本次培训名额为泉州、三明、宁德、龙岩、南平五个城市370人。 具体培训名额安排见附件1。 注:今年7月,我院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中高级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院[2009]166号)。 各地均提交了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申请。 各位老师(具体老师名单见附件3),本次培训期间请勿重复提交。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 全省高中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时间自12月21日起(具体培训时间见附件1)。 报名及培训地点为福建教育学院(福州市鼓楼区蒙山路73号)。 4、培训费用 根据省教育厅民教人[2009]73号规定,高级职称高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所需的培训费和教材费由省教育厅承担教育部门负责人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所在单位承担。
5、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请设区的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民教人[2009]73号文件要求,在本地区分配培训名额,全面落实培训并提供参与教师名单。 11月20日前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至福建教育学院教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培训学员提交表见附件2)。 联系电话:****—****254 联系人:**森 电子邮箱地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蒙山路73号 邮政编码 六、其他事项 1、请积极支持教育事业设区市局福建省教育院,配合我院做好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参加培训并要求当地学校为参加培训的高级职称教师提供培训时间和经费。 有利的条件。 2.参加培训的教师如确认有发热症状或接触过甲型H1N1传染源,须在报名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我校教师培训办公室报告,并办理延期报名或改期手续。训练。 严禁确认有发热症状和接触过传染源的学员带病参加培训。 3、参加高中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学生须自带教案(电子版)和较大容量的U盘(1G)。 4、培训具体安排由我校于12日之前在“福建基础教育网”()“教师培训-培训通知”栏目公布。 培训师资请登录查看。附件:1、2009年下半年高中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培训时间及名额安排表2、2009年下半年高中参加人员报送表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三、2009年下半年高中生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教师高级职称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已报名培训教师名单 福建教育学院 2020年9月29日 科目标题: 教育培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