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可通过网上、电话、邮政储蓄网点同时进行。 网上报名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电话为11185--6--5。 您只能选择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 新生注册只能在线完成,网址与申请网址相同。 1、具体报名报名时间:2006年6月18日至7月18日,无休,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补报名。 新生摄影时间、地点:时间为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地点为报名时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6年10月10日至11日,到报到时选定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全部
2006年下半年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可通过网上、电话、邮政储蓄网点同时进行。 网上报名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电话为11185--6--5。
您只能选择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 新生注册只能在线完成,网址与申请网址相同。 1、具体报名报名时间:2006年6月18日至7月18日,无休,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补报名。
新生摄影时间、地点:时间为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地点为报名时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6年10月10日至11日,到报到时选定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网上和电话查阅《考试通知》的时间为2006年10月9日至考试结束。 非笔试英语专业课程《考试通知》查询时间为9月5日至考试结束。 2、申请与支付 网上申请与支付系统支持北京银行和北京邮政储汇局。
考生在网上支付时一定要注意:首先根据个人持有的卡类型(折扣)在北京银行和北京邮政之间进行选择,以免支付失败。 通过北京银行网上申请并支付的考生,应在申请前到银行开户,并使用正确的账号(或卡号)和取款密码(非电子密码)进行网上支付。
通过北京邮政储汇系统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应在报名考试前到北京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开立北京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和邮政储蓄卡,并在邮政支付网关进行注册。 网关登记和个人邮政储蓄卡(优惠)使用的证件类型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在线支付时北京教育考试院网,考生需要使用网关注册时设置的密码。
邮政储蓄网点的电话申请和现场申请缴费系统支持北京邮政储汇局。 考生须到就近的邮政储蓄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同时办理自学考试服务业务后方可报考。 报名费用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门;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1)。
三、特别说明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首先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选择报考专业和课程。 缴费成功后,使用临时准考证号重新登录互联网获取正式准考证号,下载并打印“成功”的《报名及申请信息表》。 凭此单(或正式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到报名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拍照等相关手续。
只注册不参加课程的新考生注册信息无效。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拍照手续的新考生不能申领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2、报考课程的考生须先选择并确认考试地区(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地区及县见附件2),根据考试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后缴纳费用。
2006年7月18日之前,考生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课程注册状态,并可以修改和重新注册课程,但不能取消课程(即付款成功后费用不能退还)。 已报名的非笔试课程不得重新报名和重新报名。 返回。 考生报考时,可直接办理转入区、县考试和申请增设专业的手续,无需缴纳额外费用。
3、部分部门委托的专业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由委托考试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见附件3)负责集中报名和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不得自行报名或报名考试。 4、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网上报名系统与常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合并。 报考以上两个专业的考生可直接点击申请首页的“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使用相应的链接图标登录进行申请。
同时持有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和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课程; 只持有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应先输入原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获取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号码,然后使用新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再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只持有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的考生,无论是否当期报名,均可于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到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自学考试IC卡入场券。 报考以上两个专业的新生应按常规自学考试要求进行报名、报考、拍照。
今后,上述两个专业的报名、考试、成绩采集等各个环节都将使用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从本次考试开始,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使用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原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不能再作为考试凭证。 同时,请考生妥善保存中英合作考试准考证原件。 毕业手续时使用的合作考试准考证和成绩单。
5、您本次报考的课程包括200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和非笔试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在除燕山。 考生可以选择任意一个考试领域进行申请。 本课程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11日至12日。
6、根据《教育部关于要求考生在全国教育考试前填报相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报考、报考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申请考试。 此程序将不会被确认的候选人不能办理注册和申请程序。
7、需要领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可于2006年10月10日至11日到报名时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8、需要补发准考证(包括更正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于2006年8月26日至28日到当地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