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一般哲学教科书的答案来说,唯物主义以物质为首要属性,唯心主义以意识为首要属性。 这个答案有错吗? 显然不是。 但如果你遇到一个比较严肃的人,你就会认为你什么也没说。
因为我们要问唯物主义:物质是什么? 答案是客观现实。 他继续追问:什么是客观现实? 你会发现很难解释清楚。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物理学家唯心,唯物主义认为存在独立于精神存在的物质存在。
同样,我们应该问唯心主义:什么是意识? 这个问题可以无限讨论,最终也是模糊的。
我们能否抛开这些刻板印象来思考这两个问题?
我们先想一下为什么这两个术语会出现。 在这里,我不会引用经典,也不会扔掉书包去考证; 我只是根据我的阅读经验做一个介绍。
最初,当人类面对自然现象和自身的灵性时,他们会问:这一切从何而来? 这实际上是最早的哲学、宗教和科学思想。
答案是上帝,即有神论宗教; 那些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造物主的,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
那不是哲学的方向。 最早的哲学家(即科学家)首先将其归结为两部分: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那么我们就开始讨论谁是起源,谁是第一? 这实际上有点像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此后,在西方哲学的古希腊时期,开始出现各种持不同观点的哲学流派。
唯物主义需要解释的是什么是意识。 机械唯物主义曾经试图将意识还原为某种物质。 历史上,有人试图在大脑中寻找一种所谓的“自我”物质。 “松果体”一度被认为代表自我。 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永远也找不到。 这也是机械唯物主义最受诟病的方面。 辩证唯物主义改变了这种倾向,更正确地将意识解释为物质的功能,就像“驾驶”是交通的功能一样。 后来,现代科学系统论发展起来,其观点可以说与辩证唯物主义不谋而合。 “意识”绝对是一种系统功能,这一点不能否认。 即使是理想主义者也会同意这一点。 这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能够达成共识的地方。
然而,唯心主义并不承认物质可以独立于精神而存在。
之所以唯心主义,是因为任何物质现象都不能脱离生命的主观意识(否则,我们如何认识物质?)。 相对论的先驱之一、物理学家、哲学家马赫甚至总结了这样一个命题:“物体是感觉元素的集合。”,这个观点似乎与伯克利大主教的“存在就是被感知”颇为相似,但在其实还是有区别的,但要理解这些观点,就必须从理解康德的“物自体”理论开始。
起初是通过纯粹的哲学推理,后来由于物理科学的发展,人们慢慢了解到并不存在“红色”这种东西。 颜色实际上是生命对光的感知所呈现的一种有意识的现象。 换句话说,我们感知到的所有现象都经过了我们的意识的“加工”。 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 当他们看到这一点时,他们想直接否认,并将其标记为理想主义者。 但不得不指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也支持和认同这一观点。 要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上继承并改造了黑格尔,而黑格尔则继承了康德并加上了辩证逻辑。 康德指出,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现象,实际上我们感知到的也是不同的。 我们不知道这些现象的本质。 康德认为,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不可知的“自在之物”。
康德不可知的“物自体”被黑格尔解释为“绝对精神”。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接受了康德关于“自在之物”的本体论观点,但恩格斯认为“自在之物”是可知的。 我们怎么知道? 恩格斯认为,科学活动实际上是认识“物自体”的活动,因此“物自体”并不是不可知的。 这是西方其他现代哲学流派中没有出现过的非常辉煌的见解。 在我看来,就哲学部分而言,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不可知论的康德哲学(不是不可知论)、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实践哲学的有机结合。 这部分其实还是蛮精彩的,但遗憾的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深入研究的人并不多。
马赫了解康德的哲学,但他似乎认为没有必要讨论“物自体”,而只需处理经验的物质现象,并认为物质现象只是“感觉元素的集合”。 罗素一直主张“奥卡姆剃刀”原则,即尽可能简化基本假设。 他似乎也倾向于不讨论“事物本身”,而只讨论现象本身。 这个哲学流派被称为逻辑实证主义。
换句话说,实际上,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物理学家唯心,“现象”一词的哲学意义,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其实都是意识的(机械唯物主义不这么认为)。
下一个哲学分歧是,这种意识“现象”背后是否存在客观存在的“真实”本质? 而这个“现实”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已知还是不可知? 这些问题仍然是现代哲学仍在争论是否实践的根本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辩证唯物主义的回答是:存在着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现实”; 这种客观现实是物质的、可知的。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在论”和“非实在论”进一步划分。 “实在论”一般倾向于认为“实在”是物质的(灵性观点主要存在于神学中),目前尚有两大流派:不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最后介绍一下佛教哲学与这两派哲学不同的观点。 佛教哲学实际上是“实在论”的信奉者,但并没有“实在”这个词。 相应的术语称为“法界”(与意识感知现象相反的本质); 而“法界”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两者密不可分(这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不同); “法界”不是表面的感官现象,但它不是不可知,而是可知。